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凡是未参加过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未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需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到购买标书地点注册登记(并提供以上原件的PDF格式的扫描件电子版)。
需求一览表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改造项目需求指标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务需求明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名称需求说明★资格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投标人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含下列内容:1)所提相关服务的价格;2)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3)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4)不能在报价之外还有其他费用出现。○投标人一旦成交,不得转包与分包。★建设周期○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全部开发完成,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付款方法和条件○项目启动,双方确定需求规格说明书后,采购人向谈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系统开发完成,进入用户测试阶段后,采购人向谈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系统调试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向谈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5%;○系统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向谈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质保期一年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合同条款○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备注采购文件中带“★”号为重要和关键性的要求或参数,对其不满足的将做为废标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需求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项目背景根据“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体系(1 5 8)的陆续出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之一,涉及到科技东莞专项资金项目的合并、撤销、调整事项。我局现有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按照最新政策体系,本着厉行节约、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设施,以及面向服务的应用框架、电子表单、工作流等应用支撑层软件设施进行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改造。二、建设原则2.1兼容性原则(保护投资原则)本项目是续建项目,投标人需要保护前期所有支撑平台的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设后的系统需要与目前系统及基础信息平台相兼容。2.2一体化规划和设计原则实现基础支撑网络和应用系统的一体化建设,保证与现有市科技局公众网、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等集成,实现资源共享,防止信息孤岛。2.3 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原则确保系统对用户的友好性、可操作性,使系统便于用户理解、学习、掌握和使用;要求人机界面友好,具有在线帮助功能,方便操作和维护。整体架构实现,需与现有系统进行无缝集成,为今后系统扩展和集成预留扩展。2.4 实用性原则系统能切实满足业务需要,性能可靠,系统配置设计充分满足业务需求。2.5遵循业界规范原则本项目要求采用目前先进技术J2EE来进行开发,平台系统在实现上完全遵循业界的标准规范(J2EE/XML/Web Service/WFWC等)。三、现状说明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的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经过五年的建设,目前系统已全面实现全市科技业务网上申报和受理,对于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奖励申报、专利业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报等一系列的科技业务在该系统的平台上通过互联网实施,极大改善了科技局业务部门的服务质量与办公效率,规范了科技业务工作的开展,建立了健全的科技工作机构,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企业策划科技项目、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等方面的工作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系统采用B/S结构,主要使用电子表单软件产品进行申报表格制作与业务审批流转。提供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合同、中期检查、验收等全过程的网上管理及基础技术支撑与实施平台,可以方便扩展新的科技业务。3.1项目内容说明本期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序号项目建设内容数量单位1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优化1项2业务调整应用软件开发1项3新增申报事项的应用实施1项4统计分析应用开发1项5接口开发1项四、系统功能需求4.1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优化包括对现有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登录以后的UI界面进行重新设计,以及系统在互动性、易操作方面的功能、数据和页面优化。4.2业务调整应用软件开发针对“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业务调整的事项,进行“业务规则、申报前置条件”、业务表单的修改或重新设计及表单实施。包括:序号大项子项1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公共科技创新平台 专业镇创新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2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资助引进类项目提升类项目3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产学研合作项目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科技服务业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工业攻关项目 社会发展项目4《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业务调整应用软件开发东莞市创新型龙头企业认定东莞市创新型培育企业认定5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专利申请资助 专利优势企业认定资助专利质押融资及交易资助 专利奖励专利代理机构奖励展会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奖励与资助涉外专利维权项目资助 专利活动资助6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7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市长奖科技进步奖创新企业奖4.3 新增申报事项的应用实施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等六个新增申报事项的网上申报业务应用实施。1)LED重大成果转化项目资助2)LED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资助3)LED关键装备补贴4)LED产品推广应用资助5)LED产品检测和认证资助6)LED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资助4.4 统计分析应用开发扩展实现跨业务查询统计,能进行指定条件的环比同比数据分析。4.5 接口开发开发与市财政局“科技东莞”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及东莞市科协“科技东莞专家评审系统”的数据接口。1)与东莞市科技局公众网接口,实现科技项目信息外网公示。2)向市财政局报送“科技东莞”工程数据(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目录信息、企业申报项目填表信息、项目办理过程相关信息等)3)与市科协评审系统接口,实现评审数据交换。五、技术路线要求为了保证项目的先进性、可持续性发展,同时确保与现有系统进行无缝集成,建议以下技术路线开发实施:软件架构:B/S架构所遵循的软件标准:J2EE体系架构:面向服务的应用支撑框架开发语言:采用Java语言软件设计模式:MVC数据交换:采用基于XML标准的技术软件耦合:模块化设计、低耦合、灵活配置5.1 面向服务的应用支撑框架技术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已经部署了面向服务的应用支撑框架软件,本项目不再购买本软件,中标单位需要充分利用该软件来构建本系统。面向服务的应用支撑框架软件主要用于系统的机构、用户、权限管理,系统菜单管理,数据字典管理,功能组件管理,界面框架管理,日志审计管理等功能,利用Web Service 技术、基于智能代理的个性化服务技术、面向服务的可重用框架技术及服务容器技术等核心技术,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扩展性强、稳定性好的基础平台系统,并基于此基础平台系统建立了统一的用户管理体系,有效防止了信息孤岛的产生。本次项目建设将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实现统一用户管理,统一的数据标准管理,提高软件的可重用性,获得更高的性能。5.2 电子表单技术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已经部署了电子表单系统,本项目不再购买本软件,中标单位需要充分利用该平台来构建本应用系统。电子表单软件产品作为政府各类服务和应用的基础平台,符合W3CXforms标准,表单采用XML格式存储,提供如下功能:1)完全仿真纸面文档格式:采用所见所得的方式,设计界面中看到的模样,就是最终展现给用户的模样,也是打印出来的模样,完全仿真纸面文档格式;2)支持填写提示和纠错:根据表单设计器设计的校验规则,用户在表单上填报信息时,系统会根据预先设计的规则,对填报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进行校验,确保所填数据可用;3)可灵活自定义使用电子表单的样式:提供多种表单控件,快速设计表单,提供多种模板,直接调用稍加修改就可用使用;4)具备强大安全属性,访问权限不仅可以控制到文档,还可以控制到文档中的每个域;5)具备完备的安全控制体系,能与电子公章、数字证书集成使用,要求不仅能对整篇文档签名,还可以对某个域进行数字签名,强化安全体系;6)可与第三方CA系统集成,构筑更高的安全体系;7)提供完全可视化的设计环境,免写代码:电子表单提供的各种设计工具,应该完全能在可视化的环境下工作,用户无须专门学习计算机语言,免代码编写,通过简单拖拽操作即可完成业务文档绘制、业务流程定义和业务数据与数据库表的匹配;8)与流程紧密集成:紧密集成流程引擎,允许用户自定义文档的业务逻辑,易于快速开发和部署基于电子表单的各种应用信息系统;9)提供强大的整合能力,包括数据整合、应用整合、流程整合和用户整合;10)提供离线填写工具:支持离线填写、离线浏览、本地保存、填写内容上传到服务端;5.3 工作流软件技术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已经部署了工作流系统,本项目不再购买本软件,中标单位需要充分利用该平台来构建本系统。该软件提供如下功能:1)提供可视化的工作流模板设计工具。2)支持会审、会签、并联审批、人工干预等流程,并且不需要编码就能通过引擎实现。3)支持流程工作时限设定和逾时提醒。4)提供流程引擎,该引擎应该与应用系统集成,制作好的工作流模板可以直接发布到该引擎上,不需要编写任何代码就能实现流程的流转。六、接口要求6.1 与市科技局公众网实现无缝集成 本期项目要求能够实现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的数据通过市科技局公众网进行公示及发布展现。6.2与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实现无缝集成本期项目需要基于现有基础支撑平台(面向服务的应用支撑框架软件、电子表单系统、工作流系统)进行开发,保证与目前系统相兼容,实现基础数据、业务应用功能及操作权限的集成,采用现有的软硬件环境建设本项目,确保平台的统一性,与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实现无缝集成。七、项目建设要求7.1 建设周期要求整个系统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全部开发完成,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7.2 系统建设要求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标书中列举的所有软件和其他服务的全部内容,并完成系统的安装测试、系统联调工作,在系统建设中负责及时解决全部技术问题。7.3 人员投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员安排计划表以及工作人员名单。7.4 安装、验收及技术文件(1)安装与验收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其中包括: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验收。在系统开始投入正式使用时进行验收。(2)技术文件① 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系统的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件。② 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系统配置说明、需求调研报告、验收报告、用户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培训教材等相关文档(包括电子文档)。八、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要求1.所有软件系统质保期为1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承诺技术后援支持,为今后用户的系统维护提供1年的免费技术支持(包括系统功能的合理修改)。2.软件系统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均享受免费升级服务。3.投标人必须在半小时内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系统维护要求做出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4.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面的培训,让甲方单位的人员能使用、维护本系统。5.系统环境的维护:主要防止因操作系统故障或系统配置故障影响用户正常使用。6.系统应用软件维护:对应用软件设计在质保期内进行更新维护,并迅速恢复因某些错误操作导致的系统故障。7.系统软件维护:应用软件升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供采购人查询。9.投标人需承诺对采购人的工作内容进行保密,一年免费维护期中对双方合作内容必须保密,包括数据库里的各项数据,会议内容,增删改需求等工作内容。九、培训要求9.1总体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本期项目建设要求的培训服务。2)投标人必须提供高水平的培训。3)所有的培训教员须用中文授课,除非有其它的协议规定。4)投标人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5)培训时间与日期必须在合同生效之后尽快安排。9.2培训内容投标人须明确提供系统管理、应用软件用户操作等方面的培训。9.3培训对象本期项目的培训对象包括: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局领导、各科室工作人员、各镇街科技工作人员、系统管理员。9.4培训费用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培训费用中。十、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软件开发部分的知识产权归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所有。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资金来源1.1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财政资金。2采购人2.1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采购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简称采购人或买方。 3采购代理机构 3.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B区11081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4合格的投标人4.1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的投标人均可投标。4.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4.3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4.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8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4.9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本采购项目为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5.2货物及相关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5.3进口的货物必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5.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构成7.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附件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及澄清8.1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8.2 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8.3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l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 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采购文件的修改9.1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9.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的语言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 价格部分文件1)投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设备分项报价表;4)安装、调试项目分项报价表;2、 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投标书;2)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投标人情况一览表;7)投标资格证明文件;8)业绩情况一览表; 9)售后服务计划;10)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1)技术规格偏离表;12)商务条款偏离表;13)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表;14)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15)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1.2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 “经营业绩一览表”等(附件1至18)以及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12.2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放置投标一览表信封内,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13投标报价和货币13.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13.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1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13.4如果投标人对于采购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设备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可以视其为投标人予以采购人的投标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中列出的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 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4)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如果涉及侵权,采购人免责说明。15.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5.2(3)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满意。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投标人的名称在本采购项目开标日前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收款单位: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深圳国信)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1938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方式提交,划账时须填写完整的收款单位名称(括号内为必填),且在备注或用途栏中注明本次参加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所投子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包号,否则该款项作废。(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以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确认为准),否则将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单独提交,不得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电话:
****-********,网址:www.dgjddb.com);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分支机构名义汇入或个人名义汇入或现金存入视为无效,投标当天拒收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16.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6.1和16.3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6.5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和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注: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网上银行汇款需另加盖银行业务章),向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并由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16.6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和合同正本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4) 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投标保证金;5)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17投标有效期17.1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或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以下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参投多个子包的投标人每个子包分开装订,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序号投标文件名称装订备注1唱标信封独立装订、合并密封投标一览表(盖公章)、《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含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文件含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2价格文件独立装订成册、独立密封含正、副本3商务技术文件独立装订成册、独立密封含正、副本注1:“副本”内容可由“正本”内容复印而成。注2:所有文件均不允许采用活动夹方式装订。注3:商务技术文件中,不能出现价格文件,不论分项报价、合计价或总价等,如出现,作为无效文件处理。19.2内外层信封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2)注明项目编号(东采公〔2014〕203号)、项目名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改造项目]和“在2014年05月20日0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3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9.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9.1-19.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截止时间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9.2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5月20日09时30分)。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0.3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被没收。23评标委员会23.1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2014年05月20日09时30分于开标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309室~313室)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4.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4.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2.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滤。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4.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6投标文件的初审26.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6.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修正后的总价不得高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6.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6.4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5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 超出财政预算资金的,低于成本价格投标的,投标报价非固定价的;(财政预算为:¥600,000.00元)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5)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6)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或投标书的内容与采购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7) 无投标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的;8)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9) 采购文件中带“★”号为重要和关键性的要求或参数,对其不满足的;10) 采购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27评标27.1综合评审27.1.1 定标原则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审两部分。通过评审,评出综合评审最优的投标人。 27.1.2 评标办法27.1.2.1 对每个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书、法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条款。27.1.2.2 对通过技术、商务和价格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综合评议,针对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各个投标人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分。27.1.2.3综合评估分=商务评分(40) 价格评分(10) 技术评分(5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务评议指标表[分值:40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内 容评 分 依 据分值1公司资质及实力(20分)投标人2011、2012年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连续两年均盈利的得4分,一年盈利的得1分,其它得0分。4分投标人是否具有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分投标人每参与国家电子政务相关标准制定的,一项得1.5分,最高得分3分(提供证明文件)。3分投标人具有CMMI3或以上资质得5分;具有CMMI2资质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5分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以上得5分;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得2分;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不重复计分)5分2项目实施经验及项目组人员情况(20分)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具有J2EE开发体系的软件项目实施经验的,得1分 (以合同要点及验收报告为准,提供相关复印件,缺一不得分) ,最高得8分。8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科技系统项目建设经验得1分,如案例为东莞市科技业务部门相关案例,每个案例加0.5分(以合同要点及验收报告为准,提供相关复印件,缺一不得分) ,最高得6分。6分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高级),具有得4分,无不得分。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项目管理师中级或以上,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社保证明文件)6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评议指标表[分值:50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内容评分依据分值1系统总体设计方案技术评审整体技术方案是否先进、科学,结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对项目所需功能点的方案创新性、前瞻性、实用性、优越性、可扩展性,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10分2需求的响应情况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响应情况,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10分3与现有平台的集成能力与市科技局公众网的集成情况,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与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的集成情况,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合集成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以及与本期项目的合理关系描述以及取得有效支持等方面进行评分。10分4关键技术响应情况技术方案中技术路线及技术产品应用情况的先进性、合理性、安全性技术响应。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技术路线要求中的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情况。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12分5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是否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方案,专家对比打分,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投标人在东莞地区有固定服务机构得3分;投标人在广东省内(东莞市除外)有固定服务机构得2分,其它得1分。(以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为准,提供相关复印件)8分27.1.2.4每个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每个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27.1.2.5价格评议价格标准分[分值:10分]。价格评分办法:确定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27.1.3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27.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8资格后审28.1 采购人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对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和考察。28.3 通过资格后审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审查未获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可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依此类推。28.4 采购人保留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人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29评标结果公示29.1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http://dggp.dg.gov.cn/(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六授予合同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0.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数量增减变更:投标报价的±10%)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1中标通知书31.1采购结果预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预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确定中标人,否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本须知第16.7条款及东莞财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31.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2.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2.3中标人结算时须开具与其名称一致的正规发票。33中标服务费33.1中标人应按35.2中规定的计费方式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33.2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中标金额(万元)服务采购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万元)100以下1.50%0100-5001.10%0.4500-10000.80%1.91000-50000.50%4.95000-100000.25%17.410000-1000000.05%37.4100000以上0.01%69.834履约保证金34.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2%。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3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要附上东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依据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3】15号)和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我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3)保证金。可采用电汇、银行汇票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提交。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中标人的名称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到帐(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单位名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履约保证金账号:
****************138734.3履约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在依法履行完毕采购合同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申请书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http://czj.dg.gov.cn/stock/),采购人收到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采购人将同意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书,采购人连同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和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送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34.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中标供应商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5.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