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县城霍尔广场片区景观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炉霍县县城霍尔广场片区景观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炉霍县县城霍尔广场片区景观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炉霍县县城霍尔广场片区景观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炉发改[2014]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炉霍县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炉霍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炉发改[2014]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01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以县城炉霍县霍尔广场为中心,包含广场周围国道317城区、望果大道、霍尔大道部分路段及灵龙路.
2.2、建设规模:涉及广场建设及周边道路建设两个方面,建设总体布局为1面4线,具体为:(1)1面为霍尔广场景观建设工程,绿化面积约5900m2。(2)4线即以霍尔广场为中心的4条景观道路建设,分别为国道317城区段521m、灵龙路363m,霍尔大道部分路段333m,望果大道525m。
2.3、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4月29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05 月06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5月27日09 时 30分,地点为 甘孜州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大厦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炉霍县林业局
地 址: 炉霍县建设99号
邮 编: 626500
联 系 人: 龚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东方广场B座2106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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