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孔镇中心村养牛场经营权流转招标公告
小七孔镇中心村养牛场经营权流转招标公告
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村养牛场经营权流转公告
?受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我中心现将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村养牛场经营权流转公告如下: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村养牛场经营权流转 | ||||||
二 | 项目编号 | 2021NCCQ-01 | ||||||
三 | 委托方 | 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四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五 | 交易方式 | 挂牌 | ||||||
六 | 报名及挂牌期限 | 1、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00始至2021年12月27日17:00止;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00始至2021年12月27日17:00止(上班时间接受报名等相关事宜); 3、挂牌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00始至2021年12月27日17:00止(上班时间接受报价。挂牌报价截止时,参加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交易活动地点,未出席挂牌交易活动的,视为放弃竞买人资格)。 揭牌地点: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政务大厅5楼) | ||||||
七 | 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要求 | 标的名称 | 位置 | 面积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村养牛场经营权 | 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村董文组 | 700㎡ | 3年 | 1万元/年 | 5000 |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养牛场使用性质; 2. 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终止或中止交易的,委托方有权终止或中止交易行为。 | ||||||||
八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 ||||||
九 | 对意向受让方的特别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出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出租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受让方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3.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拟定。 | ||||||
十 | 费用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总价款。 | ||||||
十一 | 受让方确定方式 | 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 | ||||||
十二 | 竞买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报名期限内(即2021年12月14日09:00始至2021年12月27日17:00止),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将足额保证金通过转账或提供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至以下账户,并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 账户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 账号:2405 0431 0902 4966 00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荔波县支行 2.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将被拒绝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 ||||||
十三 | 报名登记 | 报名时间:本项目报名期内 报名地点: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政务大厅5楼)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申请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委托); 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 ⑥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申请书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委托); 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符合竞买资格的,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 ||||||
十四 | 竞价程序 | 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时间内向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递交报价单的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本项目竞价阶梯壹仟元(1,000.00)或其整数倍; 报价经挂牌主持人确认有效后为有效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在挂牌期间,收到较高报价时,较低报价自动失效; 最高报价更新情况将在原公告网站上进行公布,意向受让方自行在网上查看; 截止挂牌时间,若只有一位意向受让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为该意向受让方所报的价格; 截止挂牌时间,若有两位或两位以上意向受让方进行报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当前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所有意向受让方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并询问,没有意向受让方表示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若报价相同的以最先递交者成交); 若只有一位意向受让方愿意继续竞价的,该意向受让方重新填写报价单,按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 若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挂牌主持人当场宣布起始价与增价幅度,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受让方。 (8)确定受让方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十五 | 成交公示 | 交易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原公告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 | ||||||
十六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流转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2)未按照公告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签署《合同》的; (3)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4)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合同》的。 | ||||||
十七 | 其他 | (一)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波县政府网发布,该公告内容为出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二)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十八 | 联系方式 | 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137*****939 | |||||
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
十九 | 标的 图片 | ****************93029.jpg" width="423" height="317"> ****************10676.jpg" width="423" height="317"> |
?特此声明: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荔波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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