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之建筑行业HBCD禁用与替代应用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研究招标公告

全球环境基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之建筑行业HBCD禁用与替代应用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研究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3年5月,《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公约》)的缔约方大会第六次会议(COP6)审议并通过将六溴环十二烷(HBCD)增列入《公约》附件A中,要求缔约方在豁免期内逐步停止HBCD生产和使用。2016年7月2日,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简称《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六溴环十二烷(HBCD)增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禁止其生产、使用和进出口,但保留其用于建筑物中发泡聚苯乙烯(EPS)和挤塑聚苯乙烯(XPS)的生产和使用的特定豁免。按照公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该《修正案》于2016年12月26日对中国生效,我国特定豁免登记的有效期于2021年12月25日终止。

  为推动HBCD淘汰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共同开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旨在特定豁免到期前实现HBCD特定豁免用途的淘汰。根据项目设计,将从政策及标准方面对建筑保温工程应用领域开展全面禁用与替代工作。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 工作内容

  1 住建领域HBCD禁止应用政策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分析已发布和正在编制的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及相关建设管理政策:二是研究规划设计、建材应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建筑改造、建筑拆除等关键环节中的HBCD禁止方法;三是将“保温隔热材料性能要求中不得检出HBCD”的相关政策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

  通过前期新型保温材料的检测验证及应用评估分析等研究,提出替代应用保温材料(保温系统)的政策建议。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论证,将禁止使用含HBCD的保温材料(保温体系)、推广应用新型的保温材料(保温体系)相关内容纳入住建部《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目录》。

  2 住建领域HBCD禁用重点标准研究与编制

  为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和落实国家开展HBCD管控的需要,对已经发布的和正在编制的建设领域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范进行梳理研究,提出保温材料禁用HBCD及替代应用的相关内容并纳入标准,由团体标准管理与发布单位组织开展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1)编制适用于行业内工程现场质量监管用的建材制品中HBCD测试方法标准《节能工程中建筑保温材料六溴环十二烷(HBCD)检测方法标准》。通过对不同测定HBCD的测试方法开展比对验证试验分析,充分评价不同方法的适用性,为标准给出的仪器工作参数、试验步骤、回收率、精密度等技术内容提供合理技术依据。并结合相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需求,提出建筑保温材料取样要求,以完善我国外墙外保温系统对保温材料的验收需求,赋予该标准工程应用价值。

  (2)为使用新型阻燃剂对EPS、XPS板材及相应保温系统的性能影响,应对HBCD禁用后外保温行业可能发生的变化,促进建筑工程领域对含新型阻燃剂的EPS和XPS的替代应用,编制新型阻燃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新型阻燃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导则》。通过验证试验研究的方式,明确使用新型阻燃剂的保温材料的性能指标(燃烧性能、抗拉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等)以及相应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性能指标(耐候性、耐冻融性、吸水量、防火性等),为使用新型阻燃剂的保温材料及相应外保温系统的应用提供指导,以保证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

  二. 工作产出

  (1)住建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保温隔热材料性能要求中不得检出HBCD);

  (2)住建部《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目录》(禁止使用含HBCD的保温材料(保温体系)、推广应用新型的保温材料(保温体系));

  (3)《节能工程中建筑保温材料六溴环十二烷(HBCD)检测方法标准》

  (4)《新型阻燃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导则》

  三. 时间要求

  2023年12月之前完成报告。

  四. 资质要求

  (一)单位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独立合法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熟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相关政策,具有政策研究及建议的相关经验,承担过国家和地方1个以上立法及规划相关项目;

  (3)有协调产业链各相关行业单位(HBCD生产单位、EPS/XPS生产单位、建筑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商、建筑质量检测检验、建筑科研等)参与项目的经验;

  (4)有协调地方省市建筑节能与保温相关单位参与项目的经验。

  (二)成员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熟悉我国建筑保温材料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主编过至少一项保温材料建筑工程应用国家或行业标准;

  (2)至少拥有副高级职称的核心成员2-3人,具有丰富的行业调研、数据分析、政策研究分析和报告写作经验,具有建筑领域或环境管理领域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至少有1名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较强的人员。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2年1月4日17点(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兰

  电 话:***-******** 传 真:***-********

  电 邮:chen.lan@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如果贵单位对本次招标或项目工作有疑问,请向以下联系人进行咨询或提出澄清请求:

  联系人:王昊杨 董梦琦

  电话:***-********/***-********

  电子邮件:wang.haoyang@fecomee.org.cn

   dong.mengqi@fecomee.org.cn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 绩效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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