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长沙县2022-2024年安沙镇环卫清扫保洁、园林维护物业化服务外包项目(水塘垸堤防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长沙县2022-2024年安沙镇环卫清扫保洁、园林维护物业化服务外包项目(水塘垸堤防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本项目为2022-2024年安沙镇环卫清扫保洁、园林维护物业化服务外包项目(水塘垸堤防工程),区域范围包括主要包括:水塘垸堤防工程的郎家坊-041县道(捞刀河白沙河河堤)主要工作内容为标段范围内主干道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道至建筑物墙根、交通岛、桥、空坪隙地以及道路两厢可视15米范围内垃圾清除,果皮桶、公共厕所、公共垃圾站、隔离护栏、休息椅以及标段范围内的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庭院灯、路名牌、旗杆、休息椅、配电箱、电线杆、路灯杆、岗亭、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交接箱、电话亭、报刊亭、公交车站牌、消防栓、桥侧面、隧道墙面的清洁维护;绿地和行道树维护养护、时令花卉、花箱、立体绿化维护养护、绿化栏杆的清洁维护等。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具体详见附件。
1、服务期限、地点:
1.1服务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服务期间,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三个月、或季度、或年度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监管领导小组对中标单位和业主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服务期限内有两个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最后一名的,采购人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支付方式: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每年度服务合同金额的90%由采购人按季度支付给中标人,并依据《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对乙方处以的罚款在下一季度应支付的90%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时扣除。
3、在服务期限内,每年度服务合同金额的10%用于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问题整改绩效考核经费,经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长沙县2020-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交办问题整改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按考核等级进行支付。
具体详见附件。
4、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承包范围内的环卫和园林等物业维护费以预算工程量总价包干,承包期内未作业部分的工程量扣减由采购单位负责核实,并由采购单位在支付物业维护费时根据投标清单单价按实扣减。如该承包范围内有新建后移交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物业维护移交表,由采购单位明确列入本年度的增补,并在半年内报县投评中心及时办理增补结算。如增补金额超过年度合同金额10%时须按县内相关程序办理。
5、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环卫和园林等物业维护费以预算工程量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周期长、物价、材料、人工费用上涨等风险因素,在服务期限内工程量和投标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如果承包区域内新增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区域,按照“鼓励先进、基本平衡、就近列入”的原则,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与相关中标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由采购单位明确列入下年度的增补项目,增补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结算单价按:清单上限单价×(1-投标优惠率)执行。工程量增加后,必须按比例增加人员和机械设备的投入,并将增加的人员和设备报业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6、承包区域范围内因特殊情况封路或某个分项(或单项)无法作业或某个分项(或单项)应作业而乙方未按要求进行作业的,按实际停止作业的时间、停止工作的范围以及乙方承诺该分项(或单项)的投标单价扣除维护管理费用,在次月维护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时扣除。
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