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城污水处理厂工艺提升及再生水光伏太阳能系统招标公告

营城污水处理厂工艺提升及再生水光伏太阳能系统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5003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设备[2014]0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滨海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艺提升及再生水项目光伏太阳能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 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以 津生建批【2013】8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艺提升及再生水项目,本项目光伏太阳能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发包估算额约为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院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滨海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项目的光伏太阳能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含带清洗系统的支架在内的太阳能光伏板5483m2, 其中有8条采光带,一套太阳能逆变系统及相关连接电缆,装机容量不低392.8KW
2.4 计划交货期:2014年05月28日 至 2014年08月28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滨海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院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或具有同等资格(包括在国内有经营权的国外公司)的供货商或其代理商。 , 业绩要求: 投标商投标报名必须具有从2009年至今具有5个以上相同类型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买方合同签订前进行项目实地考察确认)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资格证明书;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且只能代理唯一品牌设备进行投标(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必须在报名同时提供);4.制造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4 月 28 日 至 2014 年 5 月 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5月06日至2014年0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6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志强、武宪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汉北路7号、河南省洛阳市四通路2号
邮政编码:300480联系人:陶君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金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邮政编码:300210联系人:杜东升电话:********-****
传  真:********
日期:2014 年 4 月 2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颜培茂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中心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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