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石家庄海关2021年河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石家庄海关2021年河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采购项目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对石家庄海关2021年河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名称:石家庄海关2021年河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G21FB-017
三、采购人:石家庄海关
四、集中采购机构: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五、采购地址: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1513房间
六、本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40.6万元,各分品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品目预算金额,否则该包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采购内容:
包号 |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01 | 高压灭菌锅 | 1 | 8.00 | 详见第四部分 | 海关指定地点(详见第四部分分配方案) | 技术指标 (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02 | 全自动核酸扩增仪 | 1 | 30.00 | ||||
03 | 单道移液枪 | 5 | 1.50 | ||||
04 | 八道移液枪 | 2 | 1.10 |
1、磋商人不允许拆包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2、02品目为核心产品。
八、★磋商人基本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磋商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4、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认定详见财库[2007]119号、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1、时间:从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上午9:30-11:00下午 14:30-16:00 (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customscgzx@163.com 邮箱,审核通过后,磋商文件将以邮箱形式发送。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0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房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磋商人须派专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730
联系方式:***-********(项目咨询)
***-********(质疑受理)
十二、本项目于2021年9月29日公开采购意向。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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