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政府(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政府(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天心区史志档案局的委托,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心区史志档案局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TXZFCG-HNJT-GK*******

代理机构编号:HNJT-C1401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70万元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资质: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特殊要求:

(1)投标人需依法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取得从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月 28 日至2014 年5月21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4年 5 月 22 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4年 5 月22 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缴纳时间:2014年5 月21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韭菜园路97号新富城富利大厦1101室

联 系 人:宋 静 邮编:410000

电 话: 158*****323

采购人:天心区史志档案局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区治大院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 135*****125

网 址:http://chang.ccgp-hunan.gov.cn


*******AD35F&xqType=cggg">[天心区史志档案局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B2539CDAC5F1760D&xqType=cggg">[打印本页] ***************DB2539CDAC5F1760D&xqType=cggg">[关闭本页]


附件下载


***************DB2539CDAC5F1760D&xqType=cggg">[A56499AAB8864E588D4BC475B8FF8A73.doc]







长沙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TXZFCG-HNJT-GK*******代理机构编号:HNJT-C14012采 购 人:天心区史志档案局项目 名 称:天心区史志档案局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三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5第二章投标须知7一说明7二投标文件的编写8三投标文件的递交9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9五开标和评标10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3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4八质疑与投诉15九法律责任16十其他17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20一项目概况:天心区史志档案局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20二本次采购内容20三项目要求20四 档案数字化的验收21五项目其他要求22六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22七其他要求及说明23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4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28格式1投标承诺函29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0格式3投标报价表31格式4项目实施方案32格式4人员配备及安排措施32格式5规格响应表33格式6本项目拟用设施、设备表33格式7赔偿承诺34格式8售后服务承诺书34格式9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35格式10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6 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天心区史志档案局的委托,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天心区史志档案局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TXZFCG-HNJT-GK*******代理机构编号:HNJT-C14012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70万元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五、投标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六、招标文件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月28 日至2014 年 4月 17 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七、投标规定:1、投标截止:2014年 4 月 18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4年 4 月18 日上午9:00时。3、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缴纳时间:2014年4 月 17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韭菜园路97号新富城富利大厦1101室联 系 人:宋 静 邮编:410000电话: 158*****323采购人:天心区史志档案局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区治大院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 135*****125网址:http://chang.ccgp-hunan.gov.cn 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办理。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7.2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4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7.5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4.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14.1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14.2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委会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2)招标采购单位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3)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16.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7天。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16.3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批准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委会的,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17.3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17.4比较与评价。(一)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三)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的投标报价为基础,根据下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价格进行调整:(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0 %。(本项目不适用)(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四)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的投标报价计算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17.5确定评审结果。(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1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9.评标方法19.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9.2评标标准序评审因素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25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2服务方案152.1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完整、科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5分,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满为止。102.2人员配备及安排措施完整、科学的,计10分,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满为止。82.3针对天心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系统提供数据挂接工具和完整、安全、可靠的数据挂接方案,计8分。(要求投标人将演示刻为光盘,内容不得体现投标人信息,并配演示解说。按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单独密封,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否则不计分。)52.4 针对天心区史志档案局现有历史数据提供完善、可靠的迁移方案,计5分。62.5 根据长沙市档案局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市、天心区两级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系统提供完善、可靠的数据移交方案,以确保长沙市档案局能有效接收数据。计6分。3服务承诺8服务响应时间(按投标人响应时间排序)最短计4分,第二名计3分,以此类推。承诺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计2分。否则,不计分。承诺统一着装,计2分。否则,不计分。4经营业绩3投标人在2011年3月-2014年3月同类型项目的经营业绩,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具有1个同类型项目合同,且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计1分。每多1个,加1分,加满为止。5综合实力65.1 获得高新企业证书,要求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计2分;否则,不计分5.2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证书,要求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计2分;否则,不计分5.3获得自主知识版权影像加工管理软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并用于本项目,计2分;否则,不计分6售后服务66.1投标人有专人负责此项目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的,能稳定长期的提供本地技术服务(非本地企业需提供湖南省或长沙市工商注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计4分,非本地企业未提供湖南省或长沙市工商注册证明扣4分。培训方案到位,计2分,缺项或不响应要求的不计分。 46.2质保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超过半年加1分,最多加4分。7投标书编制2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8项目完成时间及付款方式2投标书满足招标文件中项目完成时间和付款方式要求的,计2分;否则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合计100说明:1、分标段评分统分。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2、上表中序号第1、3、4、5、6、7、8按评委会集体评议意见统一计分。3、所有原件备查资料按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单独密封,并附原件备查资料清单,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否则不计分。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0.中标通知20.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20.2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0.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1.合同签订21.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1.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1.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1.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21.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1.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质疑与投诉22.质疑22.1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2.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考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的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2.4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2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2.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3.投诉2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3.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3.3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4.投标保证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起的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九法律责任25.法律责任25.1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2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5条款规定,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25.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十其他26.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说明: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27.中小企业融资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7.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功能,有融资需求的,可向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28.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按湘价函[2012]1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一项目概况:天心区史志档案局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二本次采购内容1、前处理和条目录入:完成约2.5万卷档案条目录入工作。2、档案数字化:完成约2.5万卷(约150万页)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数字化扫描的具体数量由区档案局根据档案情况决定。三项目要求1、组织人员和设备到区档案局指定地点进行数字化服务。进行扫描和图片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屏蔽USB接口和光驱等外设功能,扫描公司不得使用U盘、光盘和其他工具复制、刻录档案数据。2、完成档案条目录入工作。录入条目信息时,不得根据档案中现有的纸质目录录入,而必须根据每份文件内容和顺序录入,如有错误或不规范的著录项,应进行修改;条目著录项需按照长沙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市、区县(市)两级档案馆数据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长档发[2012]6号),所有目录数字化处理后导入区档案局数据库。3、坚持对需要扫描的档案一页不漏地全扫的原则,以达到真正备份档案的目的。档案是否开放由区档案局档案保管部门进行鉴定后确定,对全宗中暂不开放的档案,需一并进行扫描,但扫描公司必须在目录数据库中作出“未开放”标识,并打印出“已开放”档案的目录。4、扫描的图像文件类型为TIFF或JPG,对扫描后的图片文件必须进行图片处理。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对图像文件页面中出现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噪点、黑框、黑边等均应进行处理;对扫描后的图片文件不清晰的,须进行对比度和亮度调节。5、所有扫描的图像文件经过处理后,须合成双层PDF文件上传挂接到“天心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系统”中,并进行OCR识别,以便于全文检索。6、要确保合成的PDF文件与数据库中的文件目录100%挂接正确。扫描的档案原文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路径标识,与数据库中文件目录的档号一一对应,以便于区档案局日后清查和备份数据。7、挂接文件时如数据库的目录与PDF文件对应有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可采取复制文件匹配目录或修改目录数据库的方法来解决。如修改了目录数据,则需以卷/盒为单位重新打印目录,与对应的档案案卷(盒)重新装订或归档。8、扫描工作完成后,须对区档案局库房实体档案进行定位。实体档案“库房定位表”由区档案局档案保管部门按统一的规则生成后提供,扫描公司需按照“库房定位表”补充数据库中的“存放位置”字段,保证实体档案在库房的存放位置与数据库中的档案“存放位置”完全一致。9、扫描流程完成后,提供在“天心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系统”中可检索、规范的数字化成品。原则上做到档案经过数字化处理后,基本可以封存档案原件。四 档案数字化的验收1、档案数据验收分两种方式:一是数字化过程中阶段性验收,由区档案局组织;二是数字化工作全部完成后的终验,由区档案局请上级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2、数据检查(1)为保证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质量,区档案局将严格地进行全程数据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扫描公司进行整改。(2)检查的内容为目录录入和已完成扫描并经过处理和转换后挂接的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的对应关系。 3、验收指标如果出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图像文件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则检查定为“不合格”,发回重扫或检查错漏。具体指标如下: (1)对扫描公司提供的数字化成品,区档案局将安排专人对扫描文件逐页进行数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求最终差错率为0。(2)扫描图像:无漏扫。(3)图像质量:分辨率 ≥200 DPI,图像质量完好率 ≥99%。(4)文件命名:图像文件的命名无差错。(5)目录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6)在数据库中修改和完善库房定位:正确率100%。(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五项目其他要求1、设备、扫描人员:中标方组织人员并自带设备(高速扫描仪、电脑、专用光盘刻录机等)到档案馆指定的场所进行扫描、录入等加工服务。2、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中标单位需成立项目小组并提交人员名单。其中,至少1名具有副研究馆员以上职称的负责人从事本项目档案管理和档案修裱工作并需长期在现场上班,负责对项目审核签字。实施人员应对档案数字化操作熟练,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小组人员,如有违反,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与区档案局签订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备份档案信息内容,数字化成品须符合国家规范。★4、投标人提供至少1名本项目档案管理和档案修裱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复印件(档案副研究馆员(含)以上职称)。六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1.测试验收1.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1.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1.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1.4 依据天心区《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天财发【2013】37号,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由区档案局请上级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2.质量保证2.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2.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正常运行六个月。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2.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七其他要求及说明1.交货时间及地点1.1项目完成时间: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约2.5万卷档案条目录入和约150万页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并通过验收。1.2项目完成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史志档案局指定地点。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史志档案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2.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9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5%。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物资/工程/服务)。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二、技术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条款。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十、结算方法及期限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3、十四、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十五、违约终止合同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六、破产终止合同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十七、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十八、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九、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文件的制作1.1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2.投标文件的份数2.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格式1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项目实施方案(5)规格响应表(6)本项目拟用设施、设备表(7)质量保证承诺书(8)售后服务承诺书(9)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4)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采购单位没收。(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采购单位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年月日 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3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章) 序号产品名称项目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一服务项目及辅材报价三其他费用(注明费率)四税金(注明费率)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交货(建设)时间及地点:。结算方式: 。 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要求按格式制作,按“项目清单”的顺序填写。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及辅材等,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其他费用是指投标单位认为不可缺少,而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费用。格式4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行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须包括:1、扫描工作的内容、要求及项目实施计划等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格式4人员配备及安排措施 (格式自行设计)人员配备及安排措施须包括: 1、人员安排计划,节假日工作安排及人员临时应急措施等格式5规格响应表投标人:(盖章)序号投标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差异原因说明一商务部分1二技术部分1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投标人按格式详细说明有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本文件的响应情况。2、如有偏离,附该产品的技术说明资料。格式6本项目拟用设施、设备表投标人:(盖章)序号专用设备名称名称、型号购置时间产权(自购\租用)1234授权代表(签字):说明:此表为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格式7赔偿承诺(投标单位名称)郑重承诺:如在天心区史志档案局2014年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档案出现遗失、污损等情况,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8售后服务承诺书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承诺及说明:1、质保期限及质保期内服务措施2、质保期外服务措施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4、培训服务承诺5、其他服务承诺6、售后服务联系表序号投标人联系人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9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同类型项目是指: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1、按格式列明2011年3月-2014年3月项目业绩情况。表一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表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用户意见备注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2、提供合同复印件。格式10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非复印件的;(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5)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1、投标人一般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特殊要求: (1)投标人需依法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取得从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印鉴)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