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受长沙市教育局的委托,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长沙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长沙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服务定点政府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ZY-GK********0*
代理机构编号:HNZYCG2013-084
预算金额:510000元/年
定点年限:三年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省外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境内注册有子(分)公司或设有办事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8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14年5月21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时。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100.00)。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缴纳时间: 2014年5月20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教育局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38*****6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号栋2408房
联 系 人:陈超、于伟君、谭珊
电 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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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政府采购编号:CSCG-HNZY-GK
********0*代理机构编号:HNZYCG2013-084采 购 人:长沙市教育局项 目 名称:长沙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服务定点政府采购(第二次)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4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须知4一说明4二投标文件的编写5三投标文件的递交6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五开标和评标7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0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3八质疑与投诉13九法律责任15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政策16十一其他17第三章项目情况及说明1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6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30格式1投标承诺函31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2格式3投标报价表33格式4规格响应表34格式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35格式6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36格式7质量、培训、售后服务承诺书37格式8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38格式9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9格式10 中小企业声明函40 第一章投标邀请受长沙市教育局的委托,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长沙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单位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长沙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服务定点政府采购(第二次)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ZY-GK
********0*代理机构编号:HNZYCG2013-084预算金额:510000元/年定点年限:三年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六、招标文件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8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2014年5月21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时。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八、投标保证金: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100.00)。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8.3缴纳时间: 2014年5月20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8.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名称:长沙市教育局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138*****6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号栋2408房联系人:陈超、于伟君、谭珊 电话:
****-********传真:
****-******** 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办理。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7.2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4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7.5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4.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14.1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14.2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委会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2)招标采购单位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3)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16.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16.3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批准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委会的,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17.3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17.4比较与评价。(1)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签署评委意见书。(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若是中小企业的供应商,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17.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若是中小企业的供应商,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将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将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6确定评审结果。(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1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9.评标方法19.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序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9.2评标标准: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5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技术(权值为48%)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402.1投标书没有规格响应表的,扣3分。技术参数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2.2所投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有偏离,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先进性3满足手机客户端查询车辆功能要求的,计3分,不满足计0分。建设方案5人员配备及安排合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维修程序合理、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售后服务措施合理的,计5分。有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商务(权值为37%)经营业绩15投标人或其控股分支机构在网运营湖南省境内“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出租车、校车车辆、其他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总数合计2500(含)辆以上得15分;投标人或其控股分支机构在网运营湖南省境内“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出租车、校车车辆、其他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总数合计2000(含)辆以上得10分;投标人或其控股分支机构在网运营湖南省境内“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出租车、校车车辆、其他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总数合计1500(含)辆以上得5分;投标人或其控股分支机构在网运营湖南省境内“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出租车、校车车辆、其他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总数合计1500辆以下,计0分。注:1、运营“两客一危”车辆的,需有效接入“湖南省重点营运车辆公共服务平台”,其车辆入网数量情况证明由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信息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内容需体现其平台已接入“湖南省重点营运车辆公共服务平台”的车辆数量、并提供相应网址以证实该政府监管平台存在的真实性。2、运营“城市出租车”的,需有效接入“市、州级公共客运管理平台”, 其车辆入网数量情况证明由湖南省境内市、州级公共客运管理局(处)出具,证明内容需体现其平台已接入“市、州级公共客运管理平台”的车辆数量、并提供相应网址以证实该政府监管平台存在的真实性。(该类政府监管平台存在名称不统一的情况)3、运营“校车”车辆的,需有效接入“市、州级政府校车监管平台”,其车辆入网数量情况证明由湖南省境内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具、证明内容需体现其平台已接入“市、州级政府校车监管平台”的车辆数量,并提供相应网址以证实该政府监管平台存在的真实性。(该类政府监管平台存在名称不统一的情况)4、运营“其他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需有效接入“市、州级(含以上级别)政府监管平台”,其车辆入网数量情况证明由市、州级(含以上级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内容需体现其平台已接入相应的“市、州级(含以上级别)政府监管平台”的车辆数量、并提供相应网址以证实该政府监管平台存在的真实性。(该类政府监管平台存在平台名称不统一的情况,其平台接入的车辆只限于湖南省范围内的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5、“两客一危”是指“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6、“城市出租车”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并且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车。7、“校车” 是指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用于接送义务教育(含幼儿园)阶段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8、“其他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是指“两客一危、“ 城市出租车”、“校车”车辆以外的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实力4根据投标人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评委会对投标人的①销售收入、②纳税额、③净利润、④资产负债率等4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每个单项排名第一的计1分,第二名计0.5分,第三名计0.2分,其他计0分。(提供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否则不计分)信誉及认证101、提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得1分,无得0分。2、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得1分,无得0分;3、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证明得1分,无得0分;4、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5、提供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获奖证书得2分,无得0分;6、提供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得2分,无得0分;7、提供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著名商标证书得2分,无得0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服务承诺4投标人在湖南省境内设有子(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注明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有专人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的,有巡检计划的,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满足招标要求,计4分;缺项或不响应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书没有服务承诺的,计0分。培训方案2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培训计划完整性,详细程度,培训内容,重点是否突出等内容综合评判,完全响应技术规格要求得2分,基本响应得1分,不满足得0分。投标书编制2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合计100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0.中标通知20.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20.2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0.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1.合同签订21.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1.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1.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1.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21.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1.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质疑与投诉22.质疑22.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2.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2.4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2.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3.投诉2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3.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3.3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3.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4.投标保证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起的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九法律责任25.法律责任25.1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2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5条款规定,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25.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政策26.融资和信用担保政策26.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下表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
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
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
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
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126.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下表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
***-********/
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十一其他28.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说明: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6000-5000)万元×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29.交易服务费按湘价函【2002】1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中标人向交易中心交纳。 第三章项目情况及说明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政府采购二、用途的简要说明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2011)等相关技术标准以及GB/T 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标准,根据本项目的平台要求与功能需求,建设符合长沙市教育局校车监控管理需求的系统平台。由中标人完成市、区县两级校车管理部门校车监管平台的部署及人员培训,满足市、区县校车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校车违规抽查、安全督导的要求;中标人同时还需完成对自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校车监控平台的部署及人员培训,满足自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等单位自行日常监控管理的要求;整体上达到长沙市、区县校车管理部门、学校(幼儿园)及校车服务公司三级单位对校车的分级监管监控的应用需求。三、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1、项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要求数量单位备注1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平台建设基于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满足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数据的接入与统一管理1套平台由投标人免费建设2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平台接入服务负责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区域校车服务公司辖下的校车车载终端数据接入至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平台1230台/年按车辆接入台数计价3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对车辆的监控服务提供长沙市市内6区(不含望城区)区域学校(幼儿园)自有校车车载终端数据接入至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平台,提供本地监控中心7*24小时监控服务540台/年按车辆接入服务台数计价4特别说明2、3项以实际接入长沙市教育校车监管平台校车车辆数量为准2、具体设计说明2.1平台建设要求(1)、平台总体设计上应体现与满足市、区县校车管理部门、学校(幼儿园)及校车服务公司三级单位对校车的监管监控需求。市、区县两级校车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的校车违规抽查、安全督导。学校(幼儿园)及校车服务公司承担所辖校车的日常监控及主体监管责任。(2)、系统集中部署,分级使用。(3)、平台需要满足7*24小时不间断服务要求。(4)、平台架构设计上支持20000台以上车辆接入运行。(5)、系统中的车辆违章数据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应能满足查询调用60天以内任意时间段,任意分组的车辆违章的基础数据及汇总报表数据,并能导出为Excel文件予以保存。2.2平台技术要求(1)、平台应用端应采用B/S架构。 (2)、平台能接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2011)标准的车载终端,数据通道以TCP/UDP为主,短信为辅。(3)、提供海量数据存储方案,支持至少60天以内的在线数据存储,至少6个月的离线数据存储,离线数据可以在需要时短时间内附加为在线数据。(4)、提供明确的用户权限设计。(5)、平台提供可扩展的业务逻辑计算功能,可以方便今后业务运算的扩展。(6)、平台应具备二次开发接口或数据交互标准,以方便今后的数据联网对接。 ★(7)、投标人或其控股分支机构须提供1名工程师驻现场技术支持,合同有效期内按长沙市教育局工作时间提供服务。(现场工程师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3平台功能要求2.3.1、电子地图管理(1)、电子地图要求采用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审批的Web版电子地图,提供授权证明。地图上应明确提供审图号。地图数据的更新周期不得少于2次/年。(2)、地图基本功能提供平移、放大、缩小、鼠标滚轮缩放、距离测量、面积测试、清除叠加目标功能。可显示地图比例尺、鹰眼可保存当前用户的地图视野,异地登录时可自动加载保存的视野。(3)、地图高级功能满足地物搜索功能,可模糊搜索地物,搜索结果可显示详细资料并可在地图上醒目居中显示。满足提供路径导航功能,可输入或在地图上点选起止点,计算出合理的路径规划。2.3.2、校车监控功能(1)、校车位置监控满足地图上显示被监控校车,实时更新车辆在地图上的位置、行进方向。满足以不同的颜色显示车辆图标,正常车辆以绿色图标显示,有报警的车辆以红色图标显示。地图上的校车图标旁边显示车牌号、点击车辆图标可显示车辆的简要资料、行驶位置信息等,满足对选中的车辆进行实时跟踪、轨迹回放、以及查看车辆的详细资料的要求。满足以列表的方式显示用户所关注的校车的动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在线情况、位置信息、车辆状态等。(2)、校车实时跟踪满足对指定的车辆进行实时跟踪,在地图上绘制出运行的轨迹线。(3)、校车列表与搜索满足提供校车搜索功能,支持车辆的条件组合搜索、模糊搜索。车辆搜索结果中至少满足显示:车牌、驾驶员、所属单位等基本情况,车辆搜索结果可以导出为Excel文件。满足车辆的树型组织列表显示功能,可在树型列表中选择一台或多台车辆进行操作。满足对按条件搜索结果车辆或树型组织列表中的车辆进行操作,如定位、显示车辆资料、下发车辆调度/控制指令等。用户仅能搜索、显示授权单位下的车辆,未授权的车辆及相关数据不允许查看。(4)、校车报警管理平台可实时接收车载终端的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超速报警、紧急报警、越线报警、非法行车报警、故障报警等。满足平台监控端声光报警的输出方式,用户可自行关闭提示音。提供警情处理功能,对警情记录可进行单条或批量进行处理,满足监控人员处理警情时填写处理情况的要求。(5)、车辆在线状态更新满足监控界面上所监控车辆在线状态的实时更新。(6)、定时定位查车可查询某一时段,经过某一区域的车辆可查询时段一,经过区域一,且/或时段二,经过区域二的车辆,至少支持两个区域、时间的“与”、“或”查询。(7)、校车远程调度可对校车下发调度指令,调度内容可通过车载终端进行语音播报。(8)、车辆图像抓拍满足校车车内图像即时抓拍的功能,抓拍的图像可保存在后台数据库中。(9)、车载终端参数设置可对校车的车载终端进行参数查询与设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停止时位置数据上报频率、疲劳驾驶时间设置、最高限速设置、服务器IP与端口设置等。满足单台车设置或多台车的批量设置。(10)、短信直发满足对驾驶员或其他手机号码直发短信功能,可进行短信模板定制。2.3.3、车辆历史轨迹回放(1)、轨迹回放满足指定车辆不低于2天跨度的行驶轨迹回放。可控制回放速度,满足播放进度条任意拖放功能。满足历史轨迹数据导出功能。(2)、车辆历史分布满足地图上显示指定时间点,校车的历史分布情况。2.3.4、区域线路管理(1)、区域线路编辑满足可在地图上直接绘制、编辑区域线路的功能。支持线路绘制。可设置区域线路的颜色、粗细等属性。(2)、区域线路管理满足区域线路数据保存至后台数据库中的功能。满足用户可编辑、修改、删除区域线路数据的要求。用户可修改区域线路的业务属性包括但不限于:启用时间段、限速值、进出区提示内容等。 2.3.5、标注管理可在地图上添加标注点、线、面,供用户标记地图上未存在的地物,并可设置标注的相关属性资料。标注应保存在后台数据库中,并具备权限管理机制,根据权限加载标注。提供地图标注管理功能,可对已有的标注进行编辑修改、删除等操作。2.3.6、行驶记录仪功能提供GB/T 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数据分析工具,可对车载终端导出的行驶记录仪数据进行分析,也可直接通过串口提取行驶记录仪数据进行分析。2.3.7、系统管理(1)、用户与权限管理系统用户的管理应满足信息安全管理需要,关键数据的存取、传输应加密处理。系统应具备用户与权限管理功能,系统用户的权限控制应满足以下基本应用要求:用户数据管理权限分级设置:应满足不同级别的用户管理、可见、可操作相应车辆及关联数据的要求。如市级监管用户,可以监控全市的全部或下辖部分单位的车辆,区/县级用户可以监管本级的车辆,学校(幼儿园)可以监控本校的车辆。用户操作权限分级设置:应满足用户不同操作功能的授权管理。如某用户是否可以使用调度功能、是否可以对执行车辆远程拍照、是否可以编辑车辆资料等。角色群组权限设置:可对批量用户进行功能授权,关联用户随即拥有该角色的权限,角色授权功能变更,属下关联用户权限跟随发生变化。(2)、系统日志满足提供日志记录功能,可对日志进行工作追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用户登录日志、记录数据的增、删、改等操作。记录的数据项包括但不限于:记录时间、操作的功能模块、操作的类型、操作前的内容、操作后的内容、IP地址、操作人员等。满足日志数据的查询、导出功能。(3)、车辆及驾驶员信息管理提供车辆、驾驶员、车载终端等信息管理的功能,相关数据能按市、区/县、学校(幼儿园)分级进行管理。车辆管理信息项包含但不限于:车牌、车牌颜色、所属单位、车辆类型、车籍地、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架编号、车身颜色、车主、驾驶员、车辆照片等。驾驶员信息项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联系方式(手机)、驾驶证号、资格证号、资格证发证机关、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车载终端信息项包含但不限于:终端编号、终端型号、终端版本号、终端安装时间等。2.3.8、报表管理(1)、车载终端指令日志平台操作员可对对车载终端所下发重要指令,重要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车载终端参数、下发控制指令、调度指令等功能。系统应满足重要指令下发的日志记录功能:操作日志记录的数据项包含但不限于:操作人员、操作车辆车牌、车载终端编号、操作指令名称、具体的参数、操作时间、指令执行的状态等等。满足以Excel形式的导出。(2)、里程统计报表满足统计车辆60天以内的行驶里程。满足以Excel形式的导出。(3)、停车行车报表满足统计车辆60天以内的行驶、停车明细数据。报表数据项包含但不限于:车牌、车牌颜色、所属单位、终端编号、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长、状态(停车或行车)等。满足以Excel形式的导出。(4)、车辆报警统计报表满足查询统计车辆60天以内的报警明细报表,满足区分车载终端报警、平台报警的不同类型。满足查询统计车辆60天以内的报警汇总报表。满足查询统计车辆的警情处理报表。报警明细报表数据项包含但不限于:车牌、车牌颜色、所属单位、终端编号、速度、发生时间、报警类型(如超速、越线、疲劳驾驶等)、报警位置描述等。报警汇总报表数据项包含但不限于:车牌、车牌颜色、所属单位、终端编号、报警类型(如超速、越线、疲劳驾驶等)、报警次数(可点击链接到报警明细)等。满足以Excel形式的导出。(6)、车辆上下线明细报表满足统计车辆60天以内的上线、下线明细报表,包括上线时间、下线时间、在线时长等。报表数据项包含但不限于:车牌、车牌颜色、所属单位、终端编号、上线时间、下线时间、持续时长等。满足以Excel形式的导出。(7)、车辆超速报表(提供系统功能截图)满足统计车辆60天以内的超速报表。报表数据项包含但不限于:车牌、车牌颜色、所属单位、终端编号、超速次数(点击可链接到明细)、累计超速时长等。满足以Excel形式的导出。(8)、疲劳驾驶报表(提供系统功能截图)满足统计车辆60天以内的疲劳驾驶报表。报表数据项包含但不限于:车牌、车牌颜色、所属单位、终端编号、疲劳驾驶次数(点击可链接明细)等。满足以Excel形式的导出。(9)、越线行驶报告。满足统计车辆60天以内的线路偏离行驶报表。报表数据项包含但不限于:车牌、车牌颜色、所属单位、终端编号、越线次数(点击可链接明细)等。满足以Excel形式的导出。2.3.9、手机应用功能(1)、手机查车(提供手机客户端功能截图)提供手机查车功能,可供用户或家长实时查看校车位置信息。(2)、到达提醒(提供手机客户端功能截图)满足手机客户端用户车辆到达提醒的功能。当校车到达园区后,手机客户端提醒用户校车已到达。四、项目特别说明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长沙市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2.2付款方式:一年一付,每年度末支付该年度全款。2.3委托服务期限:定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价格不作调整。2.4中标人未能按中标标准履行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服务要求的,采购人可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支付当年合同全款,并取消中标人后续定点服务资格。中标人对此不得有任何疑义。2.5 中标人不得向校车车载终端数据已接入至“长沙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的自有校车单位(学校、幼儿园)及校车服务公司以“长沙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的名义或名目另行收取相关校车车载终端接入服务费及相关校车车辆监控服务费。五、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1. 产品质量保证期(1)中标人应明确承诺:其项目整体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2)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服务类项目质量保证的有关规定。(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项目维护按合同约束条款提供免费上门服务。2. 售后服务内容省外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境内注册有子(分)公司或设有办事机构,并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此网点需由中标人独立承担,不接受加盟、代理或者联合运营形式)。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l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灾难性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现场响应在后期维护期间,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如采购方电话咨询不能解决,要求中标人安排技术人员至现场维护,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响应,提供备用产品及解决方案,并安排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在24小时内(乡镇48小时内)解决问题;——技术升级投标人提供相应技术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应以中标服务标准提供售后服务。招标人将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相关售后服务合同。六、监控服务响应方案1. 中标人需制定详细的后期平台监控服务方案,在湖南省区域范围内设立监控中心,监控数据从总公司平台服务器上调取,同时应满足用户委托监控的需求,可与其签订委托监控服务协议,满足用户要求提供7*24小时客户人工座席实时监控服务,履行其监控责任的委托需要。2. 中标人需制定详细的监控中心管理制度、车载终端故障月度检测报表、车辆违章报表等制度及相关表格,满足将各类报表反馈至学校(幼儿园),上报至市、区县主管部门的需要。七、知识产权1.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八.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乙方在组织的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服务。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1.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付款: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技术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三、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条款。四、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五、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六、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七、结算方法及期限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八、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九、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3、十一、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十二、违约终止合同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三、破产终止合同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十四、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十五、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六、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说明:1.投标文件的制作1.1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 2.投标文件的份数2.1投标人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格式1投标承诺函致(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规格响应表(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6)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7)格式7质量、培训、售后服务承诺书(8)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其他资料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一年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元/年;三年投标报价人民币共计(大写):元,(小写):元。(4)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6)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年月日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3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章) 序号名称数量单价(一年)总价(一年)一平台服务1.1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平台建设1平台由投标人免费建设1.2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平台接入服务1230台元/台/年元1.3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对车辆的监控服务540台元/台/年元二培训费三其他费用(注明费率)四现场工程师费用五税金(注明费率)每年度合计(大写):(小写):三年度合计(大写):上栏*3年=(小写):结算方式:。 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要求按格式制作,按“项目清单”的顺序填写。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及辅材等,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以上车辆台数为暂定数,合同签订后如实际数量有增减,则按本次投标单价和实际数量进行结算。4、本项目定点三年,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每年度报价须相同,采购人不接受递增或递减的报价。格式4规格响应表投标人:(盖章) 序号投标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差异原因说明一商务部分1二技术部分1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投标人按格式详细说明有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本文件的响应情况。2、如有偏离,附该产品的技术说明资料。格式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投标人:(盖章) 1、一般情况姓 名年龄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职务职称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间专业工作经历3、近年负责类似监管平台项目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该项目中任何职开竣工时间质量等级规模授权代表(签字):说明: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格式6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投标人:(盖章)姓名专业学历性别年龄职称职务专业工作年限备注格式7质量、培训、售后服务承诺书致:非常荣幸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就质量和培训服务作出如下承诺:1.质量保证2.技术服务3.培训服务4. 售后服务5.其他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格式8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同类型项目是指:类似监管平台项目。表一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签字):表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用户意见备注授权代表(签字):2、提供合同复印件。格式9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1、投标人一般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特定资格条件:(1)省外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境内注册有子(分)公司或设有办事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工程建设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建设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年月日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投 标 承 诺 书(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联系地址: 邮 编:联系人(授权代表): 电 话: 年 月 日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印鉴,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