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249MW)风电场第二批48MW工程风电场土建及安装、道路工程、升压站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249MW风电场第二批48MW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249MW风电场第二批48MW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规模: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249MW,第一批工程容量为49.5MW,第二批工程为本工程,容量为48MW,布置16台3MW风力发电机组。 本期风电场主要有16台3000KW 风机、16台箱式变压器、35kV 集电线路、道路及升压站扩建工程。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4、工程性质:扩建
5、工程概况:
虎头山24.9万风电场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规划区域为东经112°04′03.73″~112°17′12.55″、北纬39°24′05.71″~39°37′48.99″,风电场规划面积133 km2,风电场中心距离朔州市直线距离约28km,距离平鲁气象站直线距离约12km。风电场地形比较复杂,整体地势西北低,东南高,山脉与沟谷纵横分布。风电场西北及北部山脉平均海拔在1700m~1900m 之间,中部和东南部山脉平均海拔在1900m~2170m 之间。风机布置点位海拔在1708m~2005m 之间。风电场东北、东、东南为海拔较低的山间平地,平均海拔在1500m 以下。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至已建成的虎头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
四、招标范围及工期
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249MW风电场第二批48MW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包括16台/套风电机组建筑及安装工程、16台/套箱变建筑及安装工程、本期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及安装工程、风机间通信和控制设备安装工程、及升压站扩建工程;本期内所有的土石方、基础、建构筑物、道路等土建项目,以及设备安装、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的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及建筑部分:16台风电机组安装场地平整、风力发电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接地网施工;35kv集电线路土建及建筑;虎头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扩建施工、风电场道路施工;风电场复绿及绿化工程;风电场场内水保施工。
(2)安装工程部分:16台风机及箱变安装、35kV集电线路塔材、电缆及光缆敷设安装、图像监控系统安装、升压站内设备安装(包括电气一次、二次设备及机务设备等)、送出接网工程配合以及所有设备的调试(调试配合)等。在调试阶段和试生产阶段为设备、整套机组进行性能试验等而安装临时的或永久的设施和系统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3)风电场场内道路工程:场地清理、挖方及填方路基、路基整修、坡面排水、挡土墙、排水涵管、桥梁改造、道路两旁影响大件运输的障碍物的清除(包括两旁树木砍伐、电线杆的移动、路上空影响大件运输的各种线路的清理,使得大件运输车辆能正常通行,包括办理相关手续及负责所有相关费用)、道路弃土外运等,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维修及保养。
(4)所有招标人采购的A类设备及主材的卸车、保管。
(5)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6)工程弃土渣外运。倾倒地点位于施工现场附近,具体位置需招标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当地县政府在工程现场选定。
(7)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施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8)所有的土工试验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所有电气设备安装后进行相关试验及验收,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施工期起直到竣工投产期间由投标人负责或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风机基础沉降情况进行观测,并出具观测报告,满足电力质监要求,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
(9)由投标人负责所有本工程内特种设备或行业(如消防、起重、防雷接地等)的验收取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0)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11)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指定的场内二次搬运工作: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中转场地内的塔筒及桨叶等设备运至每个风机机位的运输并投保相关保险。(包括所有设备的二次运输)
(12)本工程工期:2014年6月初开工,2014年12月底竣工,要求2014年11月30日前全部风机并网发电。
有关与其他标的界面划分的规定:
(1)与设备采购标的界面:风电机组、塔筒、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站用变、GIS、开关柜、动态无功补偿、电缆等A类设备由招标人提供,交货地点为设备安装地点,交货方式为投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车及卸车后的保管、储存、安装、调试(配合)等工作。
(2)与风机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的界面:投标人负责在风机制造厂的指导下进行风机监控系统的安装,风机监控系统的调试由风机制造厂负责,但投标人需提供调试的配合工作。
(3)道路施工界面: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4)与道路维护的界面:投标人负责风电场竣工投产验收前及质保期内的道路维护,期间需保证其它投标人(大件运输、施工车辆等)的正常使用,质保期后的维护工作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5)升压站施工电源界面:全部属于投标人范围(施工用箱变及所有施工需的临时线路、接线箱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施工电源,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升压站施工水源界面:以升压站围墙外1米为界。招标人不提供风电场场区施工用水源,施工用水投标人自行解决。
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保管、运输的规定:
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分为两种类型:A—招标人采购,提供投标人使用; B—投标人自行采购但需由招标人进行质量、等级、品牌及供应商的认定。设备材料采购的类型在《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一栏中已明确,对《工程量清单》中不明确的类型按B类执行。
对A类设备材料,由招标人采购。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投标人在接到业主交货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派验收人员到指定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办完验收交接手续后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保证设备材料的完好、并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对B类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投标人根据其自身对市场了解情况报价并承担价差风险,招标人或监理人将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验。投标人负责设备材料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
招标人指定的场内二次运输工作:是指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中转场地内的塔筒及桨叶设备运至每个风机机位的运输。(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二次运输)
除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中明确表述提供临时施工场地外,投标方需施工临时用地的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招标方可以协助办理。投标方完成本工程所需所有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设备的催交催运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注册资金柒仟万元及以上;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6、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单机容量3000k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安装能力,并具有单机3000KW及以上山地风电场施工业绩。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9000认证证书、职业安全、环境认证证书)。
B.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推荐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
D.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E.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近2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F.投标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G.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主要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投标方情况。
H.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情况。
i.投标人在近5年的获奖情况(省级、国家级优秀施工企业、优质工程等)。
j.信用评估单位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等。
k.投标人近三年来经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安全报表。
六、报名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4年4月28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单位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政编码:100039
招标文件售价:4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十、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
********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5月21日上午10:00点(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三、开标地点
北京中奥凯富国际酒店(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302号,电话:
***-********)。如有变化,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的开标通知。
十四、招标信息通知
招标信息通知详见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魏都大道富临宝城A座六层
联系人:齐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qiwei2335@139.com
邮政编码:0370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编:100039
传真:
***-********会员办理:李影
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徐克臣、张迎
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gdlyxkc@163.com 、zhangying@gdlygc.com.cn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