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收集工程--石桥头区域招标公告

鹿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收集工程--石桥头区域招标公告

海宁市长安镇鹿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收集工程--石桥头区域招标公告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海宁市长安镇鹿耳股份经济合作社

工程名称

海宁市长安镇鹿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收集工程--石桥头区域

工程内容

污水管网工程

工程地点

海宁市长安镇鹿耳村

建设造价

约16万元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工程规模

收集鹿耳村生活污水,共计33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

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

联系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报名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4 月 28 日— 4 月30 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HNCA2014-64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

报名材料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5.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备注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海宁市长安镇鹿耳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至少2个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交证书复印件)

5

流动资金

具有1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6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7

企业业绩

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市政工程1个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如选择施工合同作为业绩的,合同中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等需由合同中的业主单位书面确认,确认的书面依据附施工合同后。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

8

安全生产

负责人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9

进嘉施工

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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