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提供承诺函或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3)供应商具备较强的安全服务保障能力,可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具备较好的系统集成能力、系统服务能力、研发创新能力,可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能提供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工业信息安全应急体系和良好的安全应急能力,可提供工业信息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为保证本项目产品、服务及信息系统的稳定性与可靠性,供应商需具备较强的信息安全分析评估能力,可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为保证系统安全性,保证相关单位具有专业的信息安全研发及较强的事件分析能力,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XX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等级一级证书,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提供证明材料。 (10)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按要求填写完整、附件3《厂商承诺函》,不能提供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1)保证货物售后服务质量,保障用户利益,供应商或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充足的售后资源及规范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27922)建立完善、成熟的商品售后服务工作体系,可提供由正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其他资料。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