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市滨海北片区地块A-05-3用地规划条件修改论证报告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的公告

关于东方市滨海北片区地块A-05-3用地规划条件修改论证报告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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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2021-00794分  类:其他;部门文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文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5:22
名  称:关于东方市滨海北片区地块A-05-3 用地规划条件修改论证报告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的公告
文  号:无主 题 词:无

关于东方市滨海北片区地块A-05-3用地规划条件修改

论证报告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的公告


海南阳光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9日取得东方国用(八所)第1601号国有建设用地,用地面积54906㎡,证载用途为商住,产权为七十年,权属用地位于东方市滨海北片区滨海北路与二环北路交汇处西南侧。

鉴于一是原2015版控规将权属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旅馆用地,项目证载用途产权为七十年商住用地,证载用途和建设内容与2015年控规用地性质不完全一致,为保障权利人合法利益,拟按原审批内容及证载用途修正控规;二是原1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sgtj/xxgkml/202112/t********_*******.html酒店产业为单一酒店产业,项目实际建设酒店体量过大,难以适应市场需求,根据自贸港产业发展导向及片区发展定位,调整原项目为混合型产业项目;三是正在编制的滨海片区控规中,为满足通海廊道需求,在该地块南侧新增一条城市支路穿过权属用地,导致剩余可建设的建筑面积减少等上述问题。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本地块规划调整。

本论证地块调整主要内容为将现行控规地块编码为A-05-3用地性质由旅馆用地修改为住宅商业旅馆混合用地,拟打造一个“星级酒店、免税商贸、电子商务、链接世界”的“集商业、旅居、酒店”于一体的都市综合体。为此,应需对控规用地规划条件进行修改以推进地块开发建设,现该公司向我市申请修改该宗地用地规划条件,我局按程序编制完成《东方市滨海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A-05-3用地规划条件修改论证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及有关规定要求,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将报告成果进行公示。

一、规划调整概况

1.地块用地现状

论证地块现状场地已建1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sgtj/xxgkml/202112/t********_*******.html酒店楼(15+1层)计容建筑面积为56144.5㎡,2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sgtj/xxgkml/202112/t********_*******.html酒店式公寓(18+1层)计容建筑面积41274.5㎡。场地北邻主干路二环北路,东南邻次干路滨海北路,对外交通便捷,区域交通优越,距离东方市城区约3公里,距离东方市高铁站约5公里。

2.论证内容

调整内容:

(1)拟将权属范围内现行控规地块编码为A-05-3用地性质由旅馆用地修改为住宅商业旅馆混合用地,部分旅馆用地按原审批内容及证载用途修正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将在编控规规划市政道路占用海南阳光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属面积1754㎡,按照原控规容积率2.0折算补偿计容建筑面积3508㎡,折算容积率为0.066,补偿计容建筑面积性质为商业旅馆混合,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变。

(3)修改后用地性质代码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修改为070102/090101/090104,建筑限高由≤64米修改为≤88米,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变,即容积率≤2.066(含补偿建筑面积),建筑密度≤27.7%,绿地率≥30%。修改后修改后住宅(070102)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37.6%,零售商业(090101)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37.2%,旅馆(090104)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25.2%。

同时对修改后的用地规划条件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论证,对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景观风貌产生的影响,论证其可行性。

3.论证依据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

4.论证结论

本次拟将现行控规中地块编码为A-05-3地块由旅馆用地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及旅馆混合用地。用地性质代码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修改为070102/090101/090104,建筑限高由≤64米修改为≤86米,其他主要用地规划指标与修改前控规保持不变,即容积率≤2.066(含补偿建筑面积),建筑密度≤27.7%。修改依据符合琼府〔2021〕44号、琼府〔2018〕3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等文件要求;修改内容合理合规,修改后用地边界及相关指标与在编的控规充分衔接,修改后导入产业符合自贸港产业发展要求,是促进东方产业转型升级重要举措,同时更进一步完善东方市商业服务设施配套,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带动片区经济活力,提升城市形象,打造片区地标;建成后对上述各方面影响均在可控范围,因此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纳入法定控规是可行的。

通过本次论证分析,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修改详见下表:

原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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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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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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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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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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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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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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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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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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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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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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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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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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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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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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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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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论证修改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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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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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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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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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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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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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补偿计容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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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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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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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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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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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2/

090101/

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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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旅馆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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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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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6

(含市政道路占地补偿计容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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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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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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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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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五、公示时间与地点

公示期7日(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2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8@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572600(时间以邮戳为准);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前。咨询电话:****-********,联系人:文先生。?


附件:地块调整后分图图则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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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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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规划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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