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盘龙江水面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度盘龙江水面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度盘龙江水面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盘龙江水面保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按照昆明市政府对“市滇池管理局关于盘龙江水面保洁工作移交由市滇投公司负责的请示”(昆滇管(2018) 87号)的批复意见,以及2018年8月30日市滇池管理局《关于滇池及盘龙江水面保洁工作移交会议纪要》、市滇池管理局关于“2022年盘龙江水面保洁实施方案”的批复的工作要求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委托其全资子公司昆明滇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1.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盘龙江水面日常保洁作业
包括对盘龙江水草收割及岸壁杂草的打捞清除工作、水面漂浮废弃物(包括水上漂浮的固体垃圾,废弃杂物,暴雨洪水的冲积物,影响水域环境卫生质量的水生植物,以及病死动物、藻类、油类等突发水污染物)的打捞、环保处置,以及按照建设方要求,在河道合适位置安装围栏、聚集缆、拦截网、拦截区等水上漂浮废弃物拦截设施,主要按以下方面开展:
(A)盘龙江水面的分段管护
2022年盘龙江的水面日常保洁工作按分段来管护,以已开展的盘龙江岸线巡查及水面巡查的分段为参考,分为四段,分别为瀑布公园—金色大道桥段、金色大道桥—交三桥段、交三桥—日新路桥段、日新路桥—入湖口段,结合实际情况,各个分段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各段责任体系及各段作业人员安排,保证日常保洁工作达到精细化、规范化的目标。
(B)重点加强排污管、桥墩与盘龙江交汇面的日常管护
针对盘龙江排污管、桥墩与盘龙江交汇面附近水面漂浮物堆积、打捞困难的问题,加强排污管、桥墩与盘龙江交汇面的日常管护,在排污管、桥墩与盘龙江交汇面上游合适位置安装围栏、聚集缆、拦截网、拦截区等水上漂浮废弃物拦截设施,做到及时打捞及处置,避免大面积水生漂浮植物聚集。
(2)盘龙江岸线巡查及水面巡查
分段开展巡查工作,各段设立相应的负责人,通过巡查,杜绝各个分段水面漂浮物的大量聚集,保证水面漂浮物及时处理的要求。巡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落实保洁单位的到位情况、检查水面漂浮物堆积情况、检查转输管道上是否堆积水草及杂物、是否有倒伏树木、盘龙江底是否有沉水杂物、入湖口拦阻网情况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巡查方式:人工巡查、利用无人机及其它高科技等方式进行巡查。
(3)盘龙江水面应急保洁
对因灾害性气候、环境污染事件、水生植物大面积侵袭等各种突发性事件,造成的盘龙江水污染采取的应急保洁作业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应满足24小时连续作业的要求。
(4)漂浮物废弃物运输处置盘龙江水面保洁工作的打捞物由水面保洁单位或保洁责任人,按城市垃圾处置方式,打捞上岸的漂浮废弃物堆放至行政主管单位同意的暂存点,打捞上岸的漂浮物在暂存期间,必须设相应临时环保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围栏、用密目网覆盖、制作垃圾临时堆放点警示牌等措施,防止再次掉落水中,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点或垃圾焚烧厂进行环保处理。
2.打捞处置预估量
水面漂浮物、垃圾、沉积物等打捞暂估约1500吨。
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因打捞面积和打捞量变化产生的影响及其后果,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或补偿。
2.2 招标范围:
1.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盘龙江水面日常保洁作业
包括对盘龙江水草收割及岸壁杂草的打捞清除工作、水面漂浮废弃物(包括水上漂浮的固体垃圾,废弃杂物,暴雨洪水的冲积物,影响水域环境卫生质量的水生植物,以及病死动物、藻类、油类等突发水污染物)的打捞、环保处置,以及按照建设方要求,在河道合适位置安装围栏、聚集缆、拦截网、拦截区等水上漂浮废弃物拦截设施,主要按以下方面开展:
(A)盘龙江水面的分段管护
2022年盘龙江的水面日常保洁工作按分段来管护,以已开展的盘龙江岸线巡查及水面巡查的分段为参考,分为四段,分别为瀑布公园—金色大道桥段、金色大道桥—交三桥段、交三桥—日新路桥段、日新路桥—入湖口段,结合实际情况,各个分段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各段责任体系及各段作业人员安排,保证日常保洁工作达到精细化、规范化的目标。
(B)重点加强排污管、桥墩与盘龙江交汇面的日常管护
针对盘龙江排污管、桥墩与盘龙江交汇面附近水面漂浮物堆积、打捞困难的问题,加强排污管、桥墩与盘龙江交汇面的日常管护,在排污管、桥墩与盘龙江交汇面上游合适位置安装围栏、聚集缆、拦截网、拦截区等水上漂浮废弃物拦截设施,做到及时打捞及处置,避免大面积水生漂浮植物聚集。
(2)盘龙江岸线巡查及水面巡查
分段开展巡查工作,各段设立相应的负责人,通过巡查,杜绝各个分段水面漂浮物的大量聚集,保证水面漂浮物及时处理的要求。巡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落实保洁单位的到位情况、检查水面漂浮物堆积情况、检查转输管道上是否堆积水草及杂物、是否有倒伏树木、盘龙江底是否有沉水杂物、入湖口拦阻网情况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巡查方式:人工巡查、利用无人机及其它高科技等方式进行巡查。
(3)盘龙江水面应急保洁
对因灾害性气候、环境污染事件、水生植物大面积侵袭等各种突发性事件,造成的盘龙江水污染采取的应急保洁作业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应满足24小时连续作业的要求。
(4)漂浮物废弃物运输处置盘龙江水面保洁工作的打捞物由水面保洁单位或保洁责任人,按城市垃圾处置方式,打捞上岸的漂浮废弃物堆放至行政主管单位同意的暂存点,打捞上岸的漂浮物在暂存期间,必须设相应临时环保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围栏、用密目网覆盖、制作垃圾临时堆放点警示牌等措施,防止再次掉落水中,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点或垃圾焚烧厂进行环保处理。
2.打捞处置预估量
水面漂浮物、垃圾、沉积物等打捞暂估约1500吨。
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因打捞面积和打捞量变化产生的影响及其后果,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或补偿。
2.3 总投资:156.71万元
招标规模:*******.92元
2.4 资金来源:政府补助及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盘龙江水面,北起松华坝出流河段(含瀑布公园出流河段),南至滇池外海入湖口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含应急打捞24小时连续作业,具体工作时间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质量要求:
(1)盘龙江水面保洁单位管理和服务人员电话24小时畅通,出现大面积漂浮废弃物聚集事件时,必须在30分钟以内到达指定现场;
(2)打捞上岸的漂浮废弃物堆放至行政主管单位同意的暂存点,配合运输单位做好装车工作,必须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工作。
(3)打捞用船舶不得出现燃油泄漏等环保事件,不新增柴油机船舶,鼓励推广使用纯电动和天然气船舶或人力船舶;
(4)打捞上岸的漂浮物在暂存期间,必须设相应临时环保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围栏、用密目网覆盖、制作垃圾临时堆放点警示牌等措施,防止再次掉落水中;
(5)水面及坑塘内不得有面积超过1m2的漂浮废弃物聚集,不得有大量垃圾杂物漂浮。
3.质量标准:执行《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要求及标准》(CJJ/T 174-2013)、《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要求及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确保验收合格。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及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船只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清漂设备(游艇、快艇、旅游船只除外)。需配备不少于3艘清洁能源机动船。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设备证明,机动船必须具备船舶国籍证、船舶检验证、船舶所有权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3)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
(4)业绩要求:企业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水面保洁、或水草收割、或水面漂浮物打捞、或水面(水下)清障清淤或航道、航标、码头维护管养、或河道、湖泊水面水上相关施工作业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项目负责人要求: 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水面保洁、或水草收割、或水面漂浮物打捞、或水面(水下)清障清淤或航道、航标、码头维护管养、或河道、湖泊水面水上相关施工作业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需明确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6)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在签订合同前若查实存在以上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4 16:46至2021-12-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1-05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规定,本项目仅采用“智能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网上开标网址:https://www.kmggzy.com/Index.html)。 说明: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相关技术操作请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滇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名称:四川大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海月路1号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天宇花园D栋4308室
招标联系人:胡工招标代理联系人:陶汝鑫
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58*****805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标签: 保洁服务 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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