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及装备器材回收处理招标公告
报废车辆及装备器材回收处理招标公告
报废车辆及装备器材回收处理(第二次)竞价公告
一、 项目名称:报废车辆及装备器材回收处理(第二次)
二、 项目编号:****-********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万玖仟捌佰圆整(小写¥29800元)
四、 采购人:某单位
五、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六、 竞价模式:询价(最高价成交)
七、 采购需求:
1. 项目要求
(1) 对退役报废回收处理的23车辆及122件(套)装备器材(具体详见第(2)点)进行销毁回收处理;
(2) 对报废装备发动机、车架等进行钻孔和毁型,将钻孔及毁型前后及过程拍照录像留底,并将相关资料含电子版提供采购人;
(3) 办理报废装备交接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装备托运至销毁点,5个工作日内,办结装备销毁注销手续;
(4) 提供装备报废回收处理过程的便捷、完善服务,并承担退役报废装备托运过程中及解体前的全部安全责任。
2. 报废车辆及器材清单
(1) 报废车辆清单
序号 | 车型 | 车辆停放地 |
1 | 1.6手动型捷达轿车(A级) | 广州 |
2 | 1.6手动型捷达轿车(A级) | 广州 |
3 | NJ2045型依维柯运兵车 | 惠州 |
4 | EQ1118型东风运输车 | 惠州 |
5 | 3.6自动型大众途锐越野车 | 汕头 |
6 | 2.0自动型现代途胜越野车 | 汕头 |
7 | 2.4自动型本田CRV越野车 | 汕头 |
8 | 8.9手动型东风永强油罐车 | 汕头 |
9 | 3.0自动型别克GL8商务车 | 汕尾 |
10 | GL8 3.0型别克商务车 | 广州 |
11 | 2.5自动型别克GL8商务车 | 汕尾 |
12 | 4.0型丰田霸道越野车 | 广州 |
13 | 1.8手动型桑塔纳轿车(A级) | 深圳 |
14 | 2.4型江淮瑞风商务车 | 深圳 |
15 | NKR55ELW-R庆铃运输车 | 广州 |
16 | 2.4型江淮瑞风商务车 | 深圳 |
17 | 2.4型江淮瑞风商务车 | 深圳 |
18 | JX102型江铃轻型运输车 | 湛江 |
19 | 2.4型长丰猎豹越野车 | 湛江 |
20 | 2.8手动型粤海牌拖车 | 深圳 |
21 | 2.8手动型粤海牌拖车 | 深圳 |
22 | 3.0型三菱越野车(V33) | 汕尾 |
23 | 4.0自动型丰田4000越野车 | 汕头 |
(2) 报废装备器材清单
序号 | 装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强光搜索灯 | 个 | 32 |
2 | 催泪喷射器 | 个 | 90 |
3. 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工作日内。
4. 项目地点:广东省
5. 收款方式:办结装备销毁注销手续后,成交供应商5个工作日内支付回收费用给采购人。
6. 保密要求: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信息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 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对本竞价公告所有内容完全响应且所投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八、 报价人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及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
供应商须提供: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在线截图。
5.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6. 类似项目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至少一项与部队已完成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包含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签字)。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 获取《竞价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一)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方式:请自行前往中招智采平台下载《竞价文件》。
(三) 报名资料要求: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详见格式)
4. 《保密承诺书》(详见格式)
5.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包含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签字)
十、 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在2021年11月15日16点30分前将以下报价文件材料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竞价系统。超时则竞价系统自动关闭上传窗口。
1. 资格声明函
2. 报价函
3. 报价一览表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 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 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 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10.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详见格式)
11. 《保密承诺书》(详见格式)
12.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包含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签字)
13. 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十一、 竞价规则
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2021年11月16日12点30分),从上传竞价系统的所有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且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 竞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递交之日起30天内。
十三、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1. 报价文件未按“报价文件递交要求”递交的,存在材料缺漏或报价函字迹模糊不清的;
2.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3. 报价人不符合本竞价公告第八点“报价人要求”的要求;
4. 报价人未盖公章或报价人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5. 不按要求报价、报价金额、计量单位谬误或提供两个以上报价的。
十四、 其它说明
1. 有效报价人不足3家的,视为采购失败,应重新组织竞价活动;
2. 报价人在本次竞价活动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的,将被采购人记录在案;
3.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
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本次竞价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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