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公告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函》(宁林办函〔2021〕52号)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国家林草局和自治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经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全面启动我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为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查任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

通过获取我县森林可燃物、野外火源、气象条件等森林火灾致灾要素,掌握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信息,查明区域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应急等综合减灾能力情况,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我县森林火灾致灾风险水平等,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逐层形成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

(三)项目规模

永宁县野外火源调查乔木林地4681公顷,灌木林地2811公顷。共有乔木林样地3个,灌木林样地1个。

二、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二)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证书原件;

(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资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7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者,必须将报名表及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原件、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于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3日(双休日不进行报名)内送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3室进行报名,报名期限结束后,我局将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统一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报名单位。

采购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杰

联系电话:183*****221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函》(宁林办函〔2021〕52号)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国家林草局和自治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经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全面启动我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为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查任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

通过获取我县森林可燃物、野外火源、气象条件等森林火灾致灾要素,掌握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信息,查明区域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应急等综合减灾能力情况,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我县森林火灾致灾风险水平等,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逐层形成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

(三)项目规模

永宁县野外火源调查乔木林地4681公顷,灌木林地2811公顷。共有乔木林样地3个,灌木林样地1个。

二、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二)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证书原件;

(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资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7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者,必须将报名表及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原件、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于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3日(双休日不进行报名)内送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3室进行报名,报名期限结束后,我局将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统一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报名单位。

采购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杰

联系电话:183*****2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火灾风险普查 自然资源局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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