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第三包招标公告
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第三包招标公告
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第三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第三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入库单位。
一、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二、项目名称: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第三包)
三、标段名称: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3.1第一标段: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第三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适用工程类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3.2第二标段: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第三包)-机电安装工程,适用工程类别:机电安装工程。
3.3第三标段: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第三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适用工程类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四、适用工程规模:工程立项投资总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采用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的公开招标项目(在本标段施工单位库中的施工单位无法满足建设单位要求且经批准允许采用其他方式选定承包人的项目除外),或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批立项投资工程总额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也可采用该工程库操作。
五、服务期限:自获得中标资格之日起一年后,须每年由招标人对中标单位进行年审,通过年审的单位方可继续保留中标资格。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整的201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各标段还需具备下列要求:
4.1.第一标段: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第三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还需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广东省范围内工程造价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业绩要求的,需再提供相关的招标单位证明材料)。
4.2.第二标段: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第三包)-机电安装工程,还需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广东省范围内工程造价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业绩要求的,需再提供相关的招标单位证明材料)。
4.3.第三标段: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第三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还需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广东省范围内工程造价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的道路照明相关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业绩要求的,需再提供相关的招标单位证明材料)。
注:
1、如投标人对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投标人必须分别对各个标段编制投标文件资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节》。
2、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的回执原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4年4月28日~2014年5月13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
九、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招标资料光盘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汇款帐号:****************6,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款项来源: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第三包)招标文件费)。
时间: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13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窗口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十、投标文件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企业财务报表、业绩证明资料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4年5月21日 上午 9 时00分~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及投标原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原件资料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西樵镇人民政府228会议室。
十一、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单位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2.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招标人可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建设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增加类别入库中标单位,也可增加其他类别的名录。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 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区先生、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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