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厨卫设施、日用杂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厨卫设施、日用杂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厨卫设施、日用杂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厨卫设施、日用杂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及方式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HWCS3980
采购项目编号:JM-2021-09-14958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厨卫设施、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79.8万元(超出预算不予接受)
主要采购标的:
货物名称:水电钻
数量:2套
简要技术规格:无刷充电式手电钻,48V一电一充。无级变速开关,正反转开关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2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3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购招标文件。
3.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15点30分
4.2地点:凯利中心10楼开标1室(二道区洋浦大街与大连路交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公告媒体: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采购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才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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