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空管及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乌兰浩特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空管及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浩特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兰浩特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2013]155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乌兰浩特航安机场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由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共同筹集。招标人为乌兰浩特航安机场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特种车库弱电工程、航管工程航管楼及塔台弱电工程、制冷站弱电工程、办公用房弱电工程、消防站弱电工程、航管通信及气象安装工程、通信外线,不含弱电室内配管,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计划总工期:88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含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承包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5年须至少完成1个国内民用机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含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工程业绩);
(4)项目经理资格:国家一级(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2010年-2012年)状况良好,连续3年年度盈利;
(6)信誉要求:近3年(201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人员配备齐全、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的企业应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已年审合格)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
6)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至16:30;地点: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图纸押金500元。
5.3此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 年5月23日北京时间 9:00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浩特航安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人防综合楼 地 址: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
四层402室
邮 编: 137400 邮 编:100621
联 系 人:高传中 联 系 人:刘佳、郝明娴
电 话:****-******* 电 话:***-********-***、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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