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街道裴家村采购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辽宁省
兴海街道裴家村采购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辽宁省
招标公告编号 | HXYN-2021-12-14-1 | |||||||||
商品品目 |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兴海街道裴家村采购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N-2021-12-14-1 项目名称:兴海街道裴家村采购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及辽财采〔2020〕66号文件相关规定等。 2、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 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308室 方式:现场领取(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可选择电子邮件领取材料方式进行领取,并电话确认)。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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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价格 | 300元 | |||||||||
开标时间 | 2021-12-23 |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备注信息 | 无 |
标签: 取暖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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