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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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运营服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佛山新能源汽车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标段名称:食堂运营服务

2.2实施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大成路以北,一汽解放南方新能源基地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限到期后,期末进行评价,评价结果≥90分自动顺延1年,最多顺延2次,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2.4 入围原则:1)供应商数量≥6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取前3家入围,3≤供应商数量<6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取前2家入围。(当供应商数量≥6时或3≤供应商数量<6时,如通过初步评审(重要指标)的只有两家,且评委认为有竞争性,也可以进入打分阶段,推选入围供应商;如经评审少于2家,直接流标。)

2)本次采购项目结束后,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在供服务单位现场进行试餐评定,得分最高供应商为最终确定服务单位,但本次入围供应商共同承担本项目采购过程所发生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3)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国家或政府专门机构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企、事业食堂服务经历,就餐人数不低于200人的企、事业食堂服务项目不低于1家(1、中、小学校业绩除外;2、为同一个集团公司下属多家公司提供服务的按一份业绩、3、配送餐不算业绩)。 2)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注: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合同中如不能体现人数证明,则需另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

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管理人员应为与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同时应具备本项目服务执业资格,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截止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的其他主要人员应为与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同时应针对本项目合理配置且能满足项目管理需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2)主要人员(常驻厨师长、常驻厨师、面点技师)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复印件;

3)须提供承诺为本单位员工,并承诺已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响应文件格式中增加承诺书模板);

4)其他:常驻厨师长、常驻厨师、面点技师截止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1、入口率不低于72%,招标人不定期核查食品采购价格,如餐品原、辅材料成本投入低于入口率,招标人有权在餐费结算中扣除相应差价,同时依据《食堂日常考核标准》相关条款处罚;2、一年内不得有食品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须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5 08:00至2021-12-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1-05 09:00,投标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88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7.4 财务专员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2259号

实际使用单位: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佛山新能源汽车分公司

联系人:何桃

电话:187*****164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邵明月/孙梁钟

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176*****601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10.4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项目类型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操作
0736-ZB********/01食堂运营服务服务2021-12-15 08:002021-12-21 17:002022-01-05 09:00我要投标
,吉林,长春市,绿园区,广东,佛山市,高明区,长春,吉林,佛山,0431-,07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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