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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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构建与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体系制度,实现“健康中国”、“健康安徽”规划目标,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安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健康安徽建设。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5岁,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从2015年的4.54‰、6.85‰、17.26/10万下降至2019年的3.77‰、4.54‰、11.83/10万,主要健康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次均住院费用低于全国平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至30%以下。综合医改走在全国前列。探索创新县域医共体、编制周转池、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等多项改革经验。建立125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35个紧密型城市医联体,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5.5%,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3%以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省三级医院新增38家,三甲医院实现16个市全覆盖。147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3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15分钟就医圈”基本形成。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40元提高到2020年的7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至12大类45项,全面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健康脱贫取得决定性成果。构建“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体系,贫困大病患者“应治尽治”,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73.91万建档立卡因病致贫返贫户成功脱贫。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省共有各级各类中医院199所,基本实现“县县都有中医院”、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增速居全国第4。
(二)“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迎来的机遇。医疗卫生事业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制度框架逐渐清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分级诊疗等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强化了健康问题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转变了健康领域的发展方式,大健康、大卫生的理念与格局正日益凸显;《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实施,更加突出了“以基层为重点”、“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等理念,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生命健康产业作为我省十大新兴产业之一,健康医疗、科技、养老、教育、养生、旅游、体育等服务产业模式更加多元,为卫生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同时,科技、产业、教育等方面的发展,也给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而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卫生人才培养将受到极大重视,在客观上给医疗卫生的发展带来机遇。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公共卫生防控压力不断增加,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全省医疗资源总量仍居全国后位,优质资源相对不足,资源配置欠均衡,高端优质医疗能力整体不强、基层医疗能力仍旧薄弱等问题较重,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与健康管理先进理念的矛盾逐渐显现,“重治轻防”的传统医疗需求未全面转变,影响安徽人民主要健康水平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障体系等方面短板依然突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齐心协力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期,是安徽融入长江三角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关键期,是我省实现提升主要健康水平、建设健康安徽的攻坚期。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要与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相呼应;与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与推进高水平开放、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相协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发展目标,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有针对性的进行卫生与健康领域的制度设计和改革创新,大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体系,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和对更高水平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的新期盼。
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加快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聚焦影响安徽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注重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补齐医疗卫生资源短板,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和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预期寿命和健康寿命,让居民享有高水平的健康服务,为推进新时代新阶段美好安徽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立足省情,促进健康公平可及。坚持卫生健康事业公益性,以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制度集成创新,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提升公平性和可及性,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底线思维,防控公共卫生风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以“大健康”理念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和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传染病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立和健全风险防控配套措施,有力应对和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风险,保障全省人民的安全健康。
3.补齐短板,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和整合协作,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均衡促进,推动医疗服务体系从数量规模增长的粗放型发展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的内涵集约式发展。
4.科技创新,改革健康保障制度。强化信息化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提升医疗卫生行业管理和服务现代化水平。加强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凝聚改革合力,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创新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健康保障制度。
5.优化环境,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加快构建“四最”营商环境,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好政策制定、标准建设、行业监管,不断强化政府责任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健康安徽建设。到2025年,形成功能定位与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推进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健康公平显著改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和对更高水平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的新期盼。
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建立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公共安全形势需要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治体系,不明原因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智能预警、多点出发、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高,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初步控制,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持续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危害,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
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县域内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省域内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健康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建立健全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产业规模显著扩大。
卫生健康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人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生命健康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产业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全面提升,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医、药、器、健、养、游”六位一体的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指标。
巩固优化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均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执业(助理)医师、婴幼儿托位等主要资源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为实现健康安徽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全民健康基础。主要包含:
——人均预期寿命78.8岁。
——婴儿死亡率≤5.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6‰。
——孕产妇死亡率≤15/10万。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3.2人。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6张。

到2025年的主要工作指标

领域序号主要指标2019年2020年2025年指标性质
健康
水平1人均期望寿命(岁)77.377.577.8预期性
2孕产妇死亡率(/10万)11.8≤14.5预期性
3婴儿死亡率(‰)3.8≤5.2预期性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5≤6.6预期性
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5预期性
健康
生活6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4.8325预期性
7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0%以内预期性
8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比(%)2543.870预期性
资源
配置9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5.466.17.5左右预期性
10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172.443.2预期性
其中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0.260.40.57预期性
11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2.572.963.8预期性
12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0.240.63预期性
13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人)2.313.93预期性
14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3.348.3预期性
15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0.94.6预期性
健康
服务1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9左右>85预期性
17产前筛查率(%)45.7565.15≥70预期性
18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约束性
1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75.6470以上≥70预期性
20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90>90约束性
21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0.17预期性
22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0以上60以上≥70预期性
23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5左右90预期性
2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85预期性
2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100、100、96、98全部达到100预期性
26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100/人天%)<40预期性
健康
保障27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9.0927左右约束性
健康
产业28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亿元)12000预期性


四、全面推进健康安徽建设
按照3312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健康安徽建设,以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主线,以健全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为辅线,以筑牢基层服务网底为抓手,以加强人才队伍与信息化建设等为支撑,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一)深入实施健康安徽行动。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健康城市试点和健康村镇建设。不断健全基层健康治理机制,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配备公共卫生专干,落实公共卫生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强健康教育和社会健康管理,把健康教育纳入学前、学校和在职教育全过程,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体医融合加快发展。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控,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伤害预防干预,促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优化健康安徽推进机制。开展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评价考核。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行健康与发展综合决策,推动各地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强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围绕健康安徽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创新健康安徽建设工作评价模式,建立相对稳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开展具有导向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健康安徽考核。
(三)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机制,建立优质高效、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和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与均衡布局。按照统筹兼顾、分级规划、择优设置、辐射带动的原则,根据区域地理位置和安徽经济社会区域发展现状,继续坚持“十三五”期间的“328”区域医疗中心战略布局。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等3个全省区域医疗中心(分中心),向全省和周边地区提供紧急救援、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在临床学科、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教学等领域发挥引领作用。阜阳市、安庆市分别作为皖北地区和皖南地区区域医疗次中心,向本地和和周边地区居民提供急危病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并承担人才培养和医学科研任务,提升全省优质医疗资源总量和水平。淮北市、亳州市、黄山市、宿松县、金寨县、泗县、天长市、广德县等8个区域医疗基地,向本地和周边县区提供较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打造优势医疗服务圈,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解决边远地区群众就医问题。
专栏1 深入实施健康安徽行动
健全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进市县普遍建立独立的健康宣传教育机构,逐步推进全域创建“健康促进县区”、开展医院、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创建。
完善慢性病防控体系:县级以上综合医院逐步建立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构建各市县医院、社区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的慢性病和健康管理网络。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到15%以下,癌症总体5年生存率提高15%。
加强精神疾病防控体系:推进省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建设和市县精神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到2025年,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卫生城市创建:到2025年底,国家卫生城市申报率达90%以上,国家卫生城市覆盖率达到70%以上,省级卫生城市覆盖率达到100%,卫生乡镇(县城)覆盖率持续提升。建成一批健康城镇建设示范市县,全省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市数量不少于3个,省级健康城市示范市不少于4个,省级健康村镇示范村镇不少于10个。

五、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聚焦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应急、保障等关键领域,完善体制机制,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医防融合,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五)改革完善疾控预防控制体系。创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建设规划超前、规模合理、功能完善的新的疾控中心。依据国家标准合理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力量配备。全面实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政策,完善疾控机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检测网络、覆盖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网络实验室体系。建立疫情监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建成协同综合、灵敏可靠的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基层公共卫生管理职责,推进信息化防控布局,优化哨点监测布局。搭建高水平科研平台,推动公共卫生研究院建设,加强药品和疫苗科研攻关,提高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效能。
(六)建立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1+5+N”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打造省及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等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发挥中医药防控优势作用,建设省及区域性中西医结合传染病救治基地(中心)。
(七)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实体化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省级、区域级、市县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加强传染病等重大疫情应对和处置能力培训和演练。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构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改进预警技术,建立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响应信息平台与“苗子事件”监测系统。构建以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为支柱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健全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院前急救网络,到2025年,实现城区服务半径5公里以内、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以内的“急救服务区”。
(八)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健全应急物资的采购供应体系,建立“省、市县、机构”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优化重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区域布局,建设省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科学储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品种。优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和产能保障,明确各类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方式及储备数量,并建立定期倒库更新的工作机制。加强血液质量安全管理,优化采供血机构服务和管理,大力推动自愿无偿献血,加强临床用血管理。
(九)强化医防融合、防治结合。织密织牢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综合大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为疫情监测哨点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的公共卫生防护网,构建“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协作,实现医防结合。压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整合原有预防保健科或疾病控制科的基础上,成立公共卫生科。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

专栏2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络,迁址新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省疾控中心提升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能力;县级以上疾控中心建设符合生物安全二级标准的实验室。

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省级传染病救治基地以及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等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各市建设或完善 1 所高水平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和可转换病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化核酸检测实验室,并具备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省级中西医结合传染病救治基地和 2 个区域性救治基地。推动公共设施平战结合改造升级。
紧急医学救援建设体系:依托安徽省立医院(中科大附一院)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健全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院前急救网络。
六、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坚持“328”区域医疗中心战略布局建设,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以居民健康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导向,以“调结构,补短板,促均衡,提能力”为主线,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引导公立医院适度发展,优化三级公立医院布局。围绕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目标,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县乡、基层流动和辐射,缩小区域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高效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构建高水平的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重病不出省”。
(十一)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提升临床基础研究和科研攻关能力,建设中科院临床研究医院(安徽临床研究医院)。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推动与沪苏浙高水平医院建立紧密型协作关系。全面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提升省属医院和市级医院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建设2—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10—15个省级区域医疗(专科)中心,120-150个省级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实验室)。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鼓励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县和有条件的县创建三级医院。筛选100项适宜技术面向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应用作用。
(十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由同级财政支付工资(年薪),逐步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分配方式,加快实现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提升公立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水平,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十三)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各类医疗和卫生服务领域。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技术含量、高水平床位在500张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兴建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独立医疗机构,大力发展护理院、护理站、老年病和慢性病医院等特色中间性医疗机构。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积极为社会资本办医营造良好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医师区域注册制度,精简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的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将社会办医疗医院的质量管理纳入到整体医疗质控体系,对社会办医院和公立医院实行同质化管理。

专栏3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临床前沿技术研究:建设中科院临床研究医院(安徽临床研究医院)。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基本建成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合作共建国家创伤医疗中心,力争在安徽落地神经、肿瘤、呼吸、中医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建设 10-15 个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加快推进蚌埠、芜湖、安庆、阜阳等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
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信息化等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医疗服务,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新增一批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
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加快构建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北华佗、南新安”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中的特色作用。
(十四)加强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实现市、县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90%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推进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和治未病服务能力。加快中西医结合发展,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
(十五)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传承。建设高质量的中医药大学,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支持中医医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骨干人才特设岗位计划。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充实基层人才队伍。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开放发展,促进安徽中医药走向世界。
(十六)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和机制建设,支持省级中医医院医教研协调发展,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动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建设,支持黄山建设“新安医学”传承创新中心。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实施基于临床价值的审评审批制度。做优做强现代中药产业,打造“十大皖药”品牌,支持建设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大别山“西山药库”等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医药改革示范区,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4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
中医药优质资源提质扩容工程。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争创2个以上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引进1所高水平的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合作办院;建设10个省级中医医疗中心。
中医药特色优势培育工程。创建一批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支持三级中医医院建设30个省级优势专科,支持二级中医医院建设70个省级特色专科;建设1个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和1个省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心、8个省级区域中医康复中心;对肿瘤、糖尿病、脑病、慢阻肺、风湿类疾病和传染病等重大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
中药产业发展工程。以亳州、大别山等中药产业集聚发展为基础,建设若干个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5个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园区);建设10个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50个“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培育10个以上产值过亿元的中药大品种;支持基于皖产道地中药材的新食品原料和药品的研发。
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设10个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岐黄学者传承工作室,建设20个省级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开设10个以上“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组建1-2支国家级、10支省级中医疫病防治和应急救治队伍;培养30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30名高水平传承人才、300名省名中医、300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10000名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人才。
“北华佗、南新安”传承创新转化工程。开展新安、华佗医学文献和中医名师经验的挖掘整理与数字化、影像化记录;以省中医药科学院实体化建设为支撑,打造院企合作的创新转化平台,转化应用3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或产品;建设1所省中医药博物馆和10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作“北华佗、南新安”中医药文化精品。
八、健全专科医疗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专科医疗服务体系结构,提高对重点人群服务能力,丰富医疗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十七)健全完善省、市专科公立医院体系结构。推进省级传染病、眼科、肿瘤、职业病等专科医院建设,加快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安徽省眼科医院(中古友谊眼科医院)等省级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力争在神经、肿瘤、呼吸、中医等领域与国内高水平医疗机构合作共建,根据需要独立规划设置妇产、骨科、心脑血管、肝胆、精神、康复、口腔等省级专科医疗机构(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在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等五个区域医疗中心(分中心、次中心)和部分重点市县建立专科完备、功能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补齐市级传染病医院(含综合医院独立院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医院、老年康复医院等短板。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儿科、精神、康复等紧缺专科医院及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
(十八)提升临床专科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以省级三甲医院为龙头,逐步建立起基于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在省级三甲医院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临床中心和特色学科。在市级三甲医院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临床重点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精神、感染、妇产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诊疗能力提升。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传染病、精神疾病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等临床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
九、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十九)开展妇幼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妇幼保健院和公立妇产儿童专科医院标准化建设,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均应当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力争到“十四五”末,省级和一半以上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三分之一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二十)持续完善妇幼保健体系。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功能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服务理念,保健和临床相融合,围绕儿童期、青少年期、婚前、孕期、妇女期、更年期、老年期等不同阶段,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功能。落实母婴安全保障责任,按国家标准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逐步扩大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
(二十一)强化出生缺陷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婚育“一站式”服务,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产前和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加强高危儿管理与早期干预,做好儿童康复。以健康孕育为重点,促进妇幼健康产业发展。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产前筛查诊断技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母婴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强化底线思维,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专栏5 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
优生优育:提高母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高龄孕产妇管理救治,推进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落实妊娠风险评估制度,强化剖宫产手术管理,逐步降低剖宫产率。推进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全面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服务;增加从事产前诊断和筛查技术服务医疗机构;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不断拓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
十、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幼有所育、老有所养的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十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规范制度,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政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打造示范样板,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具备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建设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确保新建小区与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二十三)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老年医疗中心、区域及分中心(老年医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组织落实老年医疗优待政策。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和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增加医养结合机构存量。规范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签约服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广泛宣传老年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专栏6 “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
普惠托育服务:实施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工程。各市每年至少建成 1 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建成 1 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社区托育机构全覆盖,全省托位数达到每千人口4.6个。

老年健康促进: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完善家庭病床收费和服务管理政策,引导家庭医生优先与老年家庭开展签约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普遍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作。实施老年医疗服务工程,建设省级老年医疗中心、3 个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和 9 个区域老年医疗分中心。

十一、筑牢基层服务网底
强化县乡村卫生健康一体化,做大做强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舞能力,县域内人人就近享有优质高效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十四)深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推动更多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资源下沉,促进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患者在本地就医占比,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
(二十五)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诊科、内科、妇产科、儿科、外科、中医科等科室技术力量配置,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好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功能,促进100家以上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补足设施设备短板,开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二十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质量,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授权开放,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70%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0%以上,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实现全覆盖。

专栏7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善医疗用房设施条件,配置必要的医用设施设备补齐 15000 所左右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短板。
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加强“百医驻村”工作管理,建立排查预警和动态清零机制,填补村医“空白点”。开展市县级医院“千医下乡”,分批安排3000名医务人员,对乡镇卫生院开展造血式帮扶。开展乡村医生“万医轮训”,培训乡村两级医生30000人次。

十二、健全支撑保障体系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补齐人才队伍短板,强化科技创新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发展高水平健康产业,提升安徽卫生健康硬核竞争力。
(二十七)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支持体系。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全省医学骨干人才、医学领军人才和江淮名医各层次的递进培养机制,选拔培养一批“江淮名医”和“徽乡名医”。加强全科医生、住院医师培养和规范化培训,扩大住培医生招生规模,加强对医学人才规范化的临床实践训练。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推进长三角医学人才培养交流。推动实行长三角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医学人才柔性引进,探索长三角医学健康人才一体化培养。落实省市县三级公共卫生队伍建设要求。根据中央部署和有关规定,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保障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的人员编制配备标准,夯实基层人员力量。加强妇幼保健、综合监督等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发展医学教育,支持省内高校提升医学专业教育水平。
专栏8 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强卫工程:全省选拔培养200名医术精湛并有较高知名度的“江淮名医”和200名扎根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徽乡名医”。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1名以上全科医师,每个村卫生室都有1名以上合格村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每1.75人/万人的比例配足配齐配强编制,落实人员到位。

壮大医学教育资源: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加强新医科建设。加强省内高校医学专业建设,支持安徽医科大学建设新医科中心,支持安徽理工大学建设医教研协同与职业安全健康创新中心。加快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桥校区建设,推动学校通过合并升本、专业升本等方式,发展成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支持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协同中心建设,推动学院作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试点,建成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二十八)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推进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标准化、规范化接入,逐步实现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信息数据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管理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建设,完善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和接口规范。发展互联网医院,推动开展“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等服务。加快建设全省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扩大安徽省医学影像云覆盖范围,完善远程心电、远程检验系统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开展信息便民惠民服务,推动居民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完成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用卡环境改造,实现看病就医“一卡通行”。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持续完善智医助理、智联网医院等系统功能。加快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建设。
专栏9 “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
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础工程: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化数据标准和互联互通接口规范,到2025年,基本建成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实现省内医疗机构数据互联互通。
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形成省市县乡四级的远程影像服务体系、省市县三级的远程病理服务体系、市县乡三级的远程心电服务体系、市县乡三级的远程检验服务体系和县乡两级的远程诊疗服务体系。
智慧医院: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院内各类系统资源,构建智慧就医、智慧诊断、智慧治疗、智慧病房、智慧后勤和智慧管理一体化的智慧医院体系,优化医院管理流程,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信息便民惠民:推动居民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实现看病就医“一卡通行”。完善“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开展网上预约挂号、预约转诊、预防接种、家庭医生签约、医疗费用查询、检验检查结果推送、线上支付、诊前提醒、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智能穿戴等线上服务。
(二十九)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安徽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建设,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基地和平台。采取联合建立研发平台、科技创新联合体等形式,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医产学研”协同研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激励措施。鼓励科技人员在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之间流动兼职。健全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将成果转化纳入医院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形成卫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氛围。鼓励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来皖成立研究院、研究中心。培育和发展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评估评价等机构,发挥学会、协会在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的纽带作用。加快推进“产学研”、“医研企”合作,鼓励企业与医学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联合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等。
(三十)推动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安徽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大力加强生命健康产业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加快推进现代医疗、生物医药、现代中药、药械设备等领域的创新发展,促进健康养老、体育休闲、养生旅游、健康管理等健康新业态的协同发展,持续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引进和发展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医疗健康产业高层次人才,加快形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现代生命健康产业体系,努力实现产业发展基础更加雄厚,配套政策更加健全,精准服务更加高效,核心竞争力更加强大。优化金融资本均衡配置,鼓励各地设立生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助力省内生命健康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间进行重组并购、整合优势资源强链补链。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通过资本运行,形成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四链合一”的发展生态,打造生命健康产业集群。

专栏10 健康产业发展
健康产业集群:构建“一核引领、两翼协同、多点突破”的产业布局,加快打造全国领先的生命健康产业聚集地。“一核”即以合肥为中心,依托科创资源优势,形成以精准医疗、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为特色的产业核心区。“北翼”即以亳州、阜阳为引领的皖北地区,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华东药都”“”皖北生物医药”,形成以中药、化学药和重生物医药为特色的健康产业集聚区。“南翼”即以黄山、池州、宣城、安庆为引领的皖南地区,依托新安医学和国际文化旅游优势,着力打造以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健康食品、休闲体育以及健康旅游产品开发的产业体系,形成以医疗休闲旅游为特色的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区。到2025年,生命健康产业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全省产值达到12000亿元。

(三十一)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综合监管法规政策体系,加强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促进全行业综合监管,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综合协调,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探索在长三角区域内结果协同运用,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十三、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将卫生健康工作融入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中,将卫生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强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视情况在各级政府与基层治理组织中增设公共卫生与应急相关部门或岗位,增强政策执行能力,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二)完善投入机制。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投入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体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健康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合理水平。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加大政府卫生健康投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三)健全实施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配套政策,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工作。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
(四)鼓励创新探索。利用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政策空间,结合安徽医疗卫生现状,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探索,特别是在公立医院改革、人事薪酬制度、编制管理、药品供应保障、人才引进培养等重点难点问题上的突破。
(五)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营造卫生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多样化的媒体传播手段,及时宣传各类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群众对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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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卫生健康 十四五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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