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01包

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01包

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121602-2021
项目名称: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第一合同包:人民币317,249.92元;第二合同包:人民币434,079.36元;第三合同包:人民币200,986.24元。
最高限价: 第一合同包:人民币317,249.92元;第二合同包:人民币434,079.36元;第三合同包:人民币200,986.24元。
采购需求:第一合同包: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一标段(0+000-1+364)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1+364-2+718)河道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监理);第二合同包: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三标段(2+718-4+575)河道治理工程、第四标段(4+575-6+059)河道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监理);第三合同包: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五标段(6+059-7+696)河道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合同:与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一标段(0+000-1+364)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1+364-2+718)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含缺陷责任期);第二合同包:与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三标段(2+718-4+575)河道治理工程、第四标段(4+575-6+059)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含缺陷责任期);第三合同包:与大洋河干流重点段(红旗沟提水站-东潮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五标段(6+059-7+696)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含缺陷责任期);(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3点0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4@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具体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东港市黄海大街1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24@qq.com
开 户 行:东港同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腾革
电    话:****-*******

标签: 工程监理 河道治理 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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