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运营维护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运营维护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2001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计[2014]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市管理运营维护中心工程设计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4]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将原有热源厂管理用房改造为综合办公楼,改造面积1749平方米;(2)拆除原锅炉房,原址新建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3907平方米;(3)新建单层钢结构的环卫车库和维修车间,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4)将原有引风厂房改造为临时仓库,改造面积370平方米;(5)新建垃圾收集站一座,建筑面积576平方米;(6)新建盐水制备间一座,建筑面积381平方米,包含400立方米的地下除雪融盐池一座;(7)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地、室外管网、能源接引等工程及门卫室一个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蓝巢吊装项目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对原有建筑物的改造设计及新建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具体为城市管理运营维护中心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需设计人配合的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4年05月20日 至 2014年06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资格: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2)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企业外埠勘察设计单位临时进市备案登记证明;4)本项目无投标补偿金; , 业绩要求: 2011年至今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4 月 29 日 至 2014 年 5 月 6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5月12日至2014年0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空港经济区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元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天保建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6号楼四层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李竹云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唐颖电话:***-********或138*****916
传 真:***-********
日期:2014 年 4 月 29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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