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工程总承包服务(EPC)监理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工程总承包服务(EPC)监理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工程总承包服务(EPC)监理

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BE-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响行审投资审【2021】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响水县供电分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响水县县城灌江路与金海路交接处,东临建材市场,南临海悦华庭小区,西临金海路,北靠灌江路。

2、工程规模: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工程项目占地面积31.18亩,总建筑面积14973平方米,一期建设生产综合楼一栋11018平方米(地上9584平方米,地下1434平方米),二期建设附属楼一栋3955平方米。

3、招标范围: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工程总承包服务(EPC)监理 ,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内容、时限相一致,包括其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4、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总工期暂定45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8.6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且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人员,人员配备不得低于【2017】35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7、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如果有)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1年06月~2021年11月或者2021年07月~202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5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不同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1.1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行;账号:系统查看(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中查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投标单位名称变更的除外)。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找到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单位名称变更的除外),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1.2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将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勾选。否则保证金无效。

8.1.3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8.1.4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编制工具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8.2监理服务费付款:

(1)整个项目地下设备层主体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监理费(暂按合同价)的20%;

(2)整个项目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50%后,支付至工程监理费(暂按合同价)的40%;

(3)整个项目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至工程监理费(暂按合同价)的50%;

(4)整个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监理费(暂按合同价)的60%;

(5)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监理费(暂按合同价)的70%;

(6)审计结束,支付至工程监理费的97%;

(7)整个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以上付款根据实际竣工工作量按实结算。

①每次付款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付款附件。

②本工程计价模式采用价税分离,进度款及结算款需由不含税造价和税金两部分,如遇政策性文件变化,以不含税为准,税金按实调整。

③项目竣工之日起60 日历天内,需提供一套完整符合审计要求的竣工资料。

④付款方式:付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无息)。

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补足,或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4质量保证金:为监理服务费中标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2年。

8.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6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响水县供电分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大桥路东侧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29幢601室

联系人:陈万高联系人:武传奇

电话:137*****222电话:158*****98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1年1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招标 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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