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磋商采购公告(SZHXDL2021-C-010)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磋商采购公告(SZHXDL2021-C-010)
项目概况
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1-C-010
项目名称: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对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仍存在所有权人不到位、管理权责不明确等问题,资源开发过度、保护乏力、生态退化的形势依然严峻。2015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分清全民所有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全民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空间范围。2019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明确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2021年7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定南京、苏州、南通为江苏省试点城市。
与此同时,按照部、省统一部署要求,我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江苏省生态管控区域调整和河湖管理范围线评估调整(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相关内容)、国有林场的勘界定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以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等相关工作,为编制我市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和明确权责边界奠定了一定的工作基础。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针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实现机制及具体形式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座谈以及专题研究,协助编制完成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方案。
2.全面梳理苏州市土地、自然保护地、水、森林和湿地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行使现状及法律法规中已授权各相关部门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特定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职责内容,结合理论研究和数据统计分析,明确清单范围和表现形式,协助编制完成苏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
3.在苏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的基础上,结合试点任务,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亮点和政策创新点总结报告,并协助编制完成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中期评估报告。
4.对全市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协助编制完成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三)成果要求
1.成果构成
(1)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2)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行使现状调研报告
(3)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含起草说明)
(4)苏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含编制说明)
(5)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政策汇编
(6)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亮点和政策创新点总结报告
(7)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中期评估报告
(8)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2.成果形式
研究报告、汇报报告、最终成果3套纸质成果及相应电子数据。
3.项目成果归采购单位所有
(四)工期要求
第一阶段:2022年3月底,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相关政策梳理、数据统计分析、调研座谈以及相关专题研究工作,协助编制完成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和苏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底,围绕试点内容,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分析研究,形成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亮点和政策创新点总结报告,并协助编制完成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中期评估报告。
第三阶段:2023年10月底,对试点总体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协助编制完成苏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五)人员要求
针对项目的特点,响应单位应挑选具有相关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长期从事规划、政策研究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部,响应单位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名,全面保证项目任务的优质、高效完成。
(六)质量要求
1.技术依据: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实施方案需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3.在项目成果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陆”—“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方式:电话:********00;QQ:********93、********17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方式:电话:139*****964;QQ:********4、********6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1年12月28日13:00~13:30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至谈判磋商室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项目开启后采购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现场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3.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供应商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苏康码、行程码绿码、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查看苏城康绿码、身份核验、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磋商单位自行承担。或根据苏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
电 话:****-********
联 系 人:陈 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电 话:****-********
联 系 人:周燕萍/张涵文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张涵文
电 话:****-********
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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