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一所食堂杂物电梯(传菜机) 招标公告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一所食堂杂物电梯(传菜机)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一所食堂杂物电梯(传菜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CS********54

项目名称: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一所食堂杂物电梯(传菜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一所食堂杂物电梯(传菜机)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现场报名人员,要按照锦州市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执行。(详见每日锦州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夏先生 138*****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联系方式:王书语 18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书语

电 话:  180*****6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杂物电梯 食堂 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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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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