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工会调研文章、信息等稿费的通知

关于发放工会调研文章、信息等稿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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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4-14内容来源:

  各镇(街道、红山农场、开发区)总工会,各局(产业)工会(工委),区总工会各直属事业工会,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大工会宣传报道力度,鼓励各级工会和通讯员积极撰写稿件,根据(萧总工办〔2008〕3号)精神,对2014年度工会工作的调研文章、信息、新闻稿件发放一定稿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件范围

  全区各级工会组织或工会干部所撰写的工会调研文章、信息和新闻稿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当年在市、省、全国工会系统获奖或被区级以上(含区级)报刊录用、刊登的调研文章(包括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及其它与工会工作相关的理论文章)。

  2、当年被区级以上报刊录用、刊登的信息和新闻稿件(信息包括各类工作信息、工作简报、情况反映等;新闻稿件包括文字新闻、图片新闻、长篇通讯等)。

  付费刊登的(广告、专版等)文稿、不涉及工会工作的、非当年获奖或发表的稿件,不列入统计范围;其他有争议的稿件,由区总工会宣教部确定。

  二、稿件类别

  根据稿件的影响力和优秀程度,分别设一、二、三、四、五个类别(详见附件一)。

  三、稿费标准

  凡符合条件的稿件,均给予发放一定的稿费。稿费实行累加制,即:同一稿件被多家报刊采用,稿费累加。

  四、报送程序

  稿费实行“一年一发”。撰写人(课题组)根据2014年度(以发文日期为准)获奖或发表的稿件填写申报表(附件二),由所在镇街(红山农场、开发区)总工会、局(产业)工会(工委)汇总(附件三)报送;区总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稿件由各部(室)报宣教部。报送时须提供获奖或录用稿件的复印件,注明稿件类别、发表日期、发表版面等内容,于2015年4月25日前报送区总工会宣教部。

  附件1:***************.doc" target="_blank">附件1 优秀工会调研文章、信息、新闻稿件分类表.doc

  附件2:***************.doc" target="_blank">附件2 优秀工会调研文章、信息、新闻稿件申报表.doc

  附件3:********114184.doc" target="_blank">附件3 优秀工会调研文章、信息、新闻稿件汇总表.doc  

杭州市萧山区总工会宣教部

  2015年4月9日


作者:编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研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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