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水稻高产增效创建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2014年水稻高产增效创建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粮油生产合作社委托就其灌南县2014年水稻高产增效创建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取二次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2014年水稻高产增效创建项目物资二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GNZFCG*******J-2
三、项目简要说明:1、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投标可任投一标段或同时投多个标段。
(1).标段二为钵苗高速插秧机1台(要求:工作行数6条,行距33mm,作业小时生产率0.3hm2以上)。高速钵苗播种机1台(要求:播种量3-4粒/穴,50-70g/盘,工作效率300盘/h以上)。钵苗育秧盘,外形尺寸:618*315*25mm;单盘质量:420g;开孔数量:448个;材质:聚丙烯树脂;渗水孔型式:Y型。配件若干。采购预算45万元。
(2).标段四为45%氯基三元复合肥(要求:N:P:K=15:15:15,需提供相关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产品生产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销售企业有相应生产企业委托经销权,资信等级3A,在本县无不良销售记录。)采购预算30万元
2、付款方式:根据省下达项目时间及县财政局拨款情况,由县财政直接支付。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5月6 日17:00以前送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各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Index.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4年5月8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5月8日下午15:00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0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5月8日15:0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0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标段一:伍仟元;标段二:叁仟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及标段,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4年5月6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38*****299
项目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8-********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2014年水稻高产增效创建项目物资二次采购 | 项目编号 | GNZFCG*******J-2 |
投标单位名称 | 所投标段 | ||
投标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电 话 | ||
电子信箱 | 传 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年5月6日17:00 | ||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4年5月6日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和保证金银行入账单复印件扫描后发送到邮箱(********6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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