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文化环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文化环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文化环境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15: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创新道32号卓尔电商城C7栋8201二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创新道32号卓尔电商城C7栋8201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5.780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715 | ||
采购单位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高新区海泰大道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182*****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中建大厦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工177*****715 | ||
附件: | |||
附件1 | ********7FAD6C3C" target="_blank">华科大街消防站营区文化建设项目及荣誉室项目-清单.PDF | ||
附件2 | 华科大街消防站营区文化建设项目及荣誉室项目-清单.PDF |
项目概况
高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文化环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中建大厦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W-2021-021
项目名称:高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文化环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件;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件;4、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中建大厦8楼)
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创新道32号卓尔电商城C7栋8201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创新道32号卓尔电商城C7栋8201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高新区海泰大道1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18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中建大厦8楼
联系方式:孙工177*****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17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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