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景广场东侧、原水泥厂北侧老居民区综合改造招标公告

裕景广场东侧、原水泥厂北侧老居民区综合改造招标公告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裕景广场东侧、原水泥厂北侧老居民区域旧城(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

招 商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快旧城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裕景广场东侧、原水泥厂北侧老居民区域旧城(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根据县城总体规划,方规建委纪〔2014〕1-1号文件精神和该项目招商方案,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的形式,对该区域进行综合改造建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
  1、项目名称:
  裕景广场东侧、原水泥厂北侧老居民区域旧城(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裕景广场东侧、原水泥厂北侧,项目占地约8.4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实施该项目需要对项目区内居民住宅、道路、集体土地等依法征收补偿安置。项目区内须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市政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
  二、改造建设方式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招商引资,综合开发的方式进行改造建设。
  1、通过招商引资,确定有实力和相应有效资质的开发投资企业,承担该项目区的综合改造任务。中标企业须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承担征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负责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
  2、国土、住建、规划、房管、城管及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和开发建设监管,并对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依法依规进行监督,保证该项目顺利有序进行。
  3、中标企业应承担本项目区域内居民住宅及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坚持就近安置、和谐安置的原则,做到补偿到位,安置到位。同时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市政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
  三、供地方式
  采取招拍挂形式进行供地
  四、土地使用性质
  居住用地
  五、其它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5月6日18时止。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必须具备相应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
  2、报名企业必须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在工商、税务、人社、住建、房管、规划、国土等部门无不良记录,没有无故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和其他违法违纪现象,并且未被列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黑名单。
  3、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4、报名企业须持有经规划部门初步审核通过的《裕景广场东侧、原水泥厂北侧老居民区域旧城(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5、报名时须向县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100万元的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6、报名时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等有效证件。
  六、报名地点:
  方城县凤瑞街道办事处(龙城路仁和新世纪南门西侧)
  联系人:杨继生
  联系电话:****-********13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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