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营商局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功能升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营商局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功能升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营商局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功能升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2-16 至 2021-12-22
撰写单位: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营商局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功能升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营商局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功能升级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400-0249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营商局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功能升级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方案》(辽工改小组办发〔2019〕5号)、《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8号)、《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辽工改小组办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19〕207号)文件要求,将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社会投资符合有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以及既有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同时加快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各省直业务系统的横向对接工作。

★1.2建设目标

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事中事后监管、质量安全监督、告知承诺、红黑名单公示、中介服务及市政公用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等功能,完成与市本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同时横向对接辽宁省信用平台、辽宁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系统、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推广改革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推进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完善评估评价机制,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明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总体设计

2.1设计原则

按照“统一规范、协同建设、分级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长远发展”的原则,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的建设。

2.2系统架构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合理的设计架构。

2.3系统性能要求

系统性能设计主要如下:

1、系统构件化设计,面向对象,可做到灵活扩展系统采用三层架构体系,充分考虑到以后纵向和横向的发展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的系统响应时间均要求小于3秒。

2、登录、录入、修改、删除等事务性操作平均响应时间<3秒;单笔记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5秒;统计或大数据量查询,单笔统计的平均响应时间≤10秒,除单笔统计以外的其他统计平均响应时间≤15秒。

3、系统完全支持300个在线用户,正常100个用户并发访问,平均响应时间≤5秒。

4、系统使用的CSS样式设计表、JavaScript脚本代码能够具有普遍适用性,能够支持的浏览器包括微软的IE系列(从8.0至10.0的所有版本)、360等主流品牌浏览器。

5、7*24不停机运行。平台需要7*24小时不停机运行,系统维护、数据维护等工作必须在线执行。

2.4技术应用体系要求

投标人提供产品能够实现基于J2EE的B/S架构。

★三、事中事后监管系统

3.1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要求

3.1.1工程报监

每个工程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都要办理质监注册手续。由相关单位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然后把本表和其他申报资料一起上报办理注册手续,如果手续齐全,在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后,由质监站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就完成了工程报监。

3.1.2项目管理

需实现工作人员可以对所有的质监申报项目进行管理,进行审核通过或者退回处理。

3.1.3工程分配

需实现在新工程获得了监督注册号之后,由分管领导对该工程的质监任务进行分配,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1.4监督工作

需实现可以所有质监项目的报监信息以及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另外可以设置关注,保证第一时间接收到变更通知。

3.1.5监督计划

主监员在明确工程性质和工程特点后,编写详细的监督方案。

3.1.6行为资料检查

质监员对质监项目的相关行为资料进行统一检查。

3.1.7日常监督

日常监督中显示分配给当前质监员的工程项目,质监员能进行相关操作和。

3.1.8事故处理

需实现对于工程质量导致的意外事故进行记录,包括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处理方式等。

3.1.9行政处罚

需实现质监过程中发现报监工程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进行记录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3.1.10不合格报告

质量抽测中发现的材料、结构等问题需要提交不合格报告,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3.1.11竣工验收

需实现在建设单位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提出申请后,监督人员检查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的资格、验收的程序、工程实体、工程资料是否符合条件,回应申请单位具体验收要求,时间等安排。

3.1.12监督报告

监督报告需包括:质量监督工作概况、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检查意见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和功能性检测资料监督抽查情况及意见、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抽测)情况及意见、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事故)及处理情况、责任主体及具体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等。

3.1.13监督归档

对于每一个报监工程,在质监过程中的所有文件资料均需要进行归档,此模块可以新增工程归档并关联相关资料。

3.1.14条文库

针对一些质监过程中常见的问题,需整理对应的规范用语描述,以及相应的条文出处,可根据表名和检查项目进行检索。

3.1.15行为资料管理

统一管理所有行为资料,需实现新增、删除、等操作。

3.1.16监督人员管理

需实现对监督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可以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等操作。

3.2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要求

3.2.1工程分配

需实现在新工程获得了监督注册号之后,由分管领导对该工程的安监任务进行分配(根据各地情况不同,可以具体落实到责任人或责任科室;根据工程中单项工程的种类落实各专业人员)。

3.2.2监督计划

主监员在明确工程性质和工程特点后,需编写详细的监督方案。

3.2.3安全生产复查

对于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及材料进行复查,复查内容需包括十大类:安全许可证号、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制度管理、安全施工措施、临时设施、围挡及冲洗台、现场“三通一平”、“施工标牌”、现场平面布置、机械设备。

3.2.4监督抽查

需实现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进行不同形式的抽查,如现场巡查、大检查等。

3.2.5整改停工

整改、停工通知模块应满足用来登记监督检查后需要整改的通知,填写整改信息之后提交领导进行审核。

3.2.6机械设备管理

应对工程建设中用到的重型机械进行统一登记管理,从安装、使用到注销、拆卸,整个使用流程中所有相关单位、人员均登记备案。

3.2.7安全约谈记录

应对安全生产约谈进行登记备案,记录约谈人、约谈内容、约谈附件等相关内容。

3.2.8危大工程

对于报监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进行单独的额外登记备案,记录项目内容和施工时间等,以备查用。

3.2.9中止施工

施工过程中因故中止施工时,需要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监督工作暂停。

3.2.10事故信息

需包括事故简要信息、事故调查信息、事故处罚信息。

3.2.11标准化考评

需提供统一的标准化自评报告格式,对各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统一整理备案。结合实际的安监情况,对各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得出综合评价,并进行告知。

3.2.12终止施工

工程施工完毕后,需经过审查可以终止施工,并且可以打印终止施工通知书。

3.2.13工程归档

在终止施工后,需要将工程全阶段的安监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归档,并由领导审核。

3.2.14条文库

收录安全监督相关政策、法律条文,以供查阅和调用,可由工作人员进行新增、删除、定期维护等操作。

3.2.15监督人员管理

需实现对监督人员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增加或删除监督人员等。

3.3项目联合审批网厅深化要求

需对葫芦岛市现有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深化建设,完善服务引导机制,加强企业申报授权管理,优化企业申报功能,优化企业申报流程,进一步提升企业网上申报体验。

3.3.1政策公示

需支持家、省、市政策公示功能,实时更新展示国家、省、市政策信息。

3.3.2企业授权功能完善

需在原有企业授权功能的基础上增加经办人范围授权,在企业账户空间可以设置经办人账号及权限(项目权限、功能权限、权限时限)。

授权经办人:需对经办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默认授权“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申报”,选择授权项目,授权证照,对中介服务权限、授权期限配置。

授权项目:需对企业在办的项目进行选择,若无也可通过手动自行添加项目。

证照授权:需支持证照授权,支持多选,支持在线上传证照。

授权期限:需支持授权期限自定义授权有效期限。

授权用户实名认证:需支持授权用户要求完成实名认证,才可完成授权申请。

3.3.3申报页面办事引导

建设企业项目申报引导页面,首次使用申报功能提供引导页面笼罩,非首次可以点开设置在顶部的“操作介绍”按钮,首次申报的引导页面,从而引导企业办事。

外网申报:申请人外网申报时,需通过新手指引图文指南,办事指南引导,在线申报指引、申报示例视频功能,完成外网申报操作。

新手指引:为申请人首次登录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大厅提供新手指引服务,需对网上申报大厅各模块功能进行指引说明。

办事指南:专属办事指南,需提供智能引导问答服务。点击办事指南模块,弹出智能引导问答提示。

在线申报指引:为项目在线申报过程中的项目信息完善、事项办理选择、材料上传,提供引导释义服务。应包括:项目信息完善、事项办理选择、材料上传、申报示例功能。

3.3.4法人空间进度优化

应在办理过程中处理意见和建议、退回环节的备注,原处理环节说明下面加一行小字进行处理意见展示;审批环节中阶段文书(受理、不予、决定、不予决定)、结果材料等信息同步展示到企业审批过程进度页面进行展示,并支持在线PDF预览、翻页、下载,结果材料自动存储到企业材料库,便于再办时引用。分期项目支持分类保存。

3.3.5项目申报功能优化

3.3.6申报保存功能

应在网厅项目申报过程中,申报页面新增保存按钮,支持未完成必填字段保存功能。

3.3.7草稿箱读取功能

应在网厅企业空间新增项目申报草稿箱功能,可读取之前保存的项目申报信息。

3.3.8事项征求功能

事项半征求:应针对企业申报提供半征求申报功能,企业按照阶段进行申报时可仅对除必办事项以外的进行征求,对必办事项不再征求。可提供样例视频参考。

阶段事项征求:应针对企业申报提供全阶段事项征求功能,企业按照阶段进行申报时可按阶段对事项进行征求。可提供样例视频参考。

情形化引导:应针对企业申报提供情形化引导功能,企业申报时,可提供样例视频参考。对必办事项和分情形事项进行展示,并进行情形化申报,不再需要和允许企业进行阶段事项的征求。

3.3.9阶段事项情形化配置

应实现对每个主题按阶段配置必办事项、分情形事项配置功能,在外网申报时,仅可进行情形化申报,无需再进行征求。若仅作必办事项进行配置,未进行分情形事项配置的阶段,在外网进行申报时,可进行半征求操作。

3.4项目联合审批系统深化要求

受理审批应融入情形选择服务,材料审核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实现在线核验。新增热门主题实现配置,对工作流配置作进一步优化,支持市县之间转报,对项目信息进行分期管理,申报预审及事项征求引入时限概念。

3.4.1受理审批

综合窗口人员需通过与办事人沟通完成情形选择,辅助综合窗口人员查出精准材料清单,降低窗口人员接件受理业务门槛。

3.4.2材料审核

需对申报的电子材料,支持在线材料预览、翻页功能(包含文件格式:图片格式、WORD/PDF格式、压缩包格式中图片文件等)。通过与数据共享平台的对接,实现材料的在线核验功能。

3.4.3工作流配置优化

对市县一体化项目需支持工作流配置优化功能,对于需要转报、上报的事项,需要在工作流配置中开放选择上级部门人员的权限。

3.4.4分期项目

项目信息需支持分期保存,便于后续存档。

3.4.5监督监管

应对事项征求功能新增监督监控点,超过设定时限时,进行短信、待办再次提醒;

应对申报预审功能新增监督监控点,超过设定时限时,进行短信、待办再次提醒;

应对临近超期/已超期的待办(对事项征求阶段、对项目阶段整体审批)对项目的阶段的牵头单位的负责人的督办功能,牵头单位负责人收到督办后可对部门负责人分发督办。

3.4.6精细化梳理管理

应提供精细化梳理工具,不同类别项目可分类梳理对应事项情形,可动态维护不同种类项目的情形。通过情形配置,支持实现针对申请企业的定制化服务。

3.5清单制+告知承诺及监管系统要求

3.5.1告知承诺制事项梳理

应按照项目类型,对需开展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梳理,为网厅展示后台审批提供依据。

3.5.2告知承诺制网厅专栏

设立“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公示页面,公示要素需包括:告知承诺事项申报流程展示、承诺书样例、适用的项目主题、所属阶段、告知承诺属性(材料告知承诺、事项告知承诺)。

告知承清单,分材料告知承、事项告知承展示清单,并且提供办事指南及告知承模板下载服务。同时支持告知承诺申报。

3.5.3告知承诺制管理后台

应包括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事项库、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服务配置、统计分析。

3.5.4告知承诺制审批监管

需以项目监管系统为基础,构建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申报监管功能,根据企业履行情况,部门审批人员能够实时的对开展告知承诺申报的企业进行监管,告知承诺申报的动态。需包括虚假材料惩戒、告知承诺计时、补申报流程监管、超期监管、证照撤销等。

3.6“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要求

3.6.1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基础数据库(抽查名录库)应分为两大类:企业库(被检查对象)和人员库(检查人员)。

3.6.2抽查任务管理

需实现对抽查事项进行动态维护,同时面向执法抽查单位,由上级或者本级单位发布抽查任务,指定抽查内容并下发相应的执法抽查单位,随机进行企业和执法人员的抽查,并将最后的抽查结果进行登记录入。

3.6.3动态核查管理

需包括抽查结果等级、抽查处理登记、抽查日志登记。

3.6.4检查结果运用

面向抽查主管单位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需提供相关统计查询数据,支持各级抽查单位对于单位内的抽查情况进行实时的跟踪分析,根据不同的关键词提供多纬度的报表统计和数据分析展现功能。

3.7中介服务及市政公用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升级要求

3.7.1中介服务资源库

建设全市统一服务项目库、服务诚信库,需实现对全市各地区服务库的进行统一管理。

3.7.2中介网上交易服务

创新“互联网+中介服务”,引入“淘宝”理念,搭建中介网上交易服务系统。委托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通过智能引导、快速检索到对应的中介机构,需实现网上项目发布、网上竞价、网上定标、随机抽取等中介机构网上比选。

3.7.3中介服务监督管理

建设全市统一的中介监督管理系统,需实现统一的中介业务管理及相关业务运行监督考核。需包括中介业务管理、服务过程管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考评、统计分析、争议复审、报停管理等功能。

3.8区域评估系统要求

3.8.1联合评估评价

为评估评价提供工作平台,需实现评估意见在线交流、评估过程同步推进、评估成果全面共享。

3.8.2结果共享

在“一张蓝图”标注已实现区域评估的范围,对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价结论可以作为后续审批的依据,可以减少申请材料、简化申请程序、加快审批速度。

3.9工程建设项目代(帮)办服务系统要求

3.9.1业务流程设计要求

提供合理的业务流程设计。

3.9.2事项梳理要求

需包括事项办事指南梳理、表单梳理、共享材料梳理、信息系统梳理、数据分发梳理。

3.9.3服务门户

需包括代(帮)办指南、代(帮)办申请、咨询服务、工作动态、关于我们、服务评价。

3.9.4业务系统

主要功能需包括代(帮)办调度、代(帮)办咨询、代(帮)办业务办理

3.9.5代(帮)办管理系统

主要功能需包括:代(帮)办服务监管、代(帮)办绩效考核、代(帮)办数据统计、代(帮)办数据可视化、代(帮)办人员管理、代(帮)办分级管理、代(帮)办调度管理。

3.9.6物流配套管理系统

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第三方物流服务,需实现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传递交接,提供便捷化服务。依托第三方建立统一的物流服务系统,实现申请材料递送、审批结果递送。

3.10信用监督管理要求

3.10.1企业不良行为管理

需实现对企业不良行为的认定和记录,应包括不良行为内容、处罚类型、处罚依据、处罚起止日期等信息。

3.10.2企业良好行为管理

需实现对企业良好行为的信息管理,需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登记部门、登记人、良好行为描述、奖励部门、奖励内容等信息。

3.10.3失信黑名单管理

需按照各领域的信用管理规范,当失信行为达到一定的量后,依据管理规范,即失信主体将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将按照现有的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惩戒,主管部门可对失信黑名单进行手动新增、删除。支持名单公示

3.10.4守信红名单管理

守信主体将列入守信红名单,需按照现有的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激励,主管部门可手动对守信红名单进行新增、删除。支持名单公示。

3.11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中心要求

3.11.1项目基础信息库

需包括工程项目信息库、招投标项目信息库、质、安监督信息库、从业人员信息库、安全生产验收备案信息库、竣工验收信息库、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库。

3.11.2系统整合与对接

3.11.2.1对接实现方式

需包括数据接口方式、前置机方式、政务大数据方式、人工批量导入方式。

3.11.2.2与市级平台对接

需包括与市政务服务系统对接、网上中介交易平台对接、与各公用服务单位系统对接、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接、与现有数据共享平台对接。

3.11.2.3与省级平台对接

需包括与信用辽宁对接、与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与辽宁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系统对接、与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对接、与辽宁省建设工作招投标监管系统对接等。

3.12大数据分析展示要求

为市领导提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大数据分析,以管理者视图展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系统运行各类业务数据,能够宏观把握全市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类型分布、项目阶段办理阶段、项目的数量同比、项目的金额同比以及监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重点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通过建立多维度的分析,实现各业务主题统计分析,满足领导对数据深度分析的需要,达到辅助领导决策分析的目的。应包括数据查询统计、大数据可视化。

★四、项目实施要求

4.1 实施服务要求

本项目技术复杂、涉及面较大,为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项目实施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测试负责人1人、其他实施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在签订合同后18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开发、联调、实施和上线工作。

投标人应将根据上述时间要求,提供完整的实施服务方案,要求包含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阶段划分及工作目标说明、项目进度保障、项目进度计划安排、项目整体实施过程管理。

4.2 运维服务要求

免费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需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

4.3 项目管理要求

系统建设需要投标人就项目实施的领导、组织与管理进行合理规划,明确项目组织与岗位职责,采用成熟开发工具,按照科学、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周密计划、精心施工。同时,要求投标人描述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组织和相关措施。

4.4 质量要求

4.4.1投标人保证整个项目进程中,所有过程应严格遵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所有引用或涉及的规范和标准均应为最新版本。并提供良好的项目进度管理和工具化的质量保证机制,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用户要求,完成全部规定任务。

4.4.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包含软件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质量保障计划、质量监督和保障执行的措施等。

4.5 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对项目用户免费提供全面的系统培训,包括系统业务操作培训、系统管理及维护工具培训等。需列明详细的培训课程、方案和计划安排。

4.6 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应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提供5*8小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当出现故障时,保证2小时内响应,根据项目建设方要求及时进行现场处理,直到完成缺陷修复。

售后服务内容: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软件升级服务、上门服务、互连远程维护、合约定期维护等。其中软件升级服务主要包括改正性维护、适应性开发服务、升级服务流程等;上门服务主要包括软件的调试、系统日常维护服务、技术培训服务、优化服务、咨询服务等。

售后服务方式:投标人应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电话支持服务,电子邮件、传真支持服务,网络支持服务,网络即时通讯平台服务,上门回访服务等。

售后服务资源保障:投标人应提供运行维护措施、故障应急处理等。其中故障应急处理至少需包括应急保障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应用系统应急恢复策略、事后处理工作、应急方案管理等。

4.7 保密要求

投标人有责任维护项目建设方提供的数据资料所有权和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项目建设方的数据资料,不得将项目建设方提供的数据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若发现,项目建设方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追究责任。

4.8测试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完成的测试方案及材料,应包含可用性测试、bug的发现和管理、测试用例和测试计划、性能测试模型、性能测试流程、安全性检测。

4.9 验收交付要求

4.9.1项目验收组织

4.9.1.1采购人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小组,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出具项目验收证明。

4.9.1.2本项目引入第三方测评、专家评审等,作为验收确认的参考和依据,采购人负责安排,投标人应予配合。

4.9.2项目验收条件

4.9.2.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共同确认的需求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4.9.2.2合同约定的交付物和文档资料完整,主要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需含数据库及个表结构详细说明)、《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维护说明书》和最终版本技术文档。

4.9.2.3项目成果交付物形式:光盘+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4.9.2.4项目系统整体交付,并经过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发现的不符合需求、或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的问题和故障均已关闭(已经解决或修复,或双方共同确认关闭),系统功能使用正常,系统运行稳定,双方确认系统功能、性能、安全等均满足需求。

五、其它要求

1、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软件安全开发、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二级及以上信息安全服务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MMI等级证书、投标人承担过国家部级电子政务标准制定的证明材料、ITSS证书等。

2、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团队成员资质。

4、提供自2018 年1月1日至今项目业绩。

5、提供系统演示的视频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可加密形式递交至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
联系方式: 王显辉(139*****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 孙鹏(178*****999
邮箱地址: lnhyzb@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鹏
电话: 178*****999

标签: 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系统 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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