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才生态发展纪录片”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才生态发展纪录片”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项目内容需围绕我市6名人才代表来拍摄纪录片,每集选取一个主题人物,通过展现为该人物在长沙的创业故事,来展现长沙友好的创业环境以及蓬勃发展的关联产业。
拍摄及制作要求:
(1)拍摄集数为6集,每集以一个人物为主题且不少于18分钟。
(2)每集纪录片需在市级及以上电视台、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以及哔哩哔哩视频网站进行播出。
(3)纪录片的拍摄需制定详细的拍摄计划。在12月底完成前期的采风、内容的选定等;1月底完成拍摄及制作交付甲方审核;1月底进行播出。(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按照相关技术规格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按照相关服务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1、中标人负责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
2.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3项目验收标准:
2.3.1、按照采购需求完成纪录片拍摄,并经过甲方审片通过。
2.3.2每集纪录片需在市级及以上电视台、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以及哔哩哔哩视频网站进行播出。
2.3.3宣传及播出:我的长沙APP、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屏。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
(1)付款人: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额的50%;交成片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余下合同金额的5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考虑所有服务内容及要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供应商如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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