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维修材料项目竞争性磋商

嘉峪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维修材料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维修材料项目
品目

货物/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橡胶制品/橡胶轮胎和内胎

采购单位嘉峪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嘉峪关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5日16: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交建集团二楼会议室(恒基美居对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嘉峪关市交建集团二楼会议室(恒基美居对面)
预算金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健
项目联系电话181*****904
采购单位嘉峪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嘉峪关市新华北路15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庄健 181*****904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嘉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嘉峪关市迎宾西路656-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营 181*****959

项目概况

嘉峪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维修材料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GGJT*******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维修材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轮胎及维修配件(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见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标段: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自拟);4、供应商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5、2020年至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6、2021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厂家的合法授权书(如有必要当场验证)。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或查询报告为准(省内企业三个网站均需提供,省外企业无法查询“信用甘肃”网站的,提供企业所在省份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无失信行为,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自拟);4、供应商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5、2020年至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6、2021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如有必要当场验证)。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或查询报告为准(省内企业三个网站均需提供,省外企业无法查询“信用甘肃”网站的,提供企业所在省份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无失信行为,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获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嘉峪关市交建集团二楼会议室(恒基美居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嘉峪关市交建集团二楼会议室(恒基美居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峪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嘉峪关市新华北路1551号        

联系方式:庄健 181*****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嘉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迎宾西路656-7号            

联系方式:赵营 181*****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健

电 话:  181*****904

 

标签: 公共交通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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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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