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土资交告字[2014]093号九宗砖瓦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14]093号九宗砖瓦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14]093号宁夏盐池县九宗砖瓦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夏盐池县九宗砖瓦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14]093号
经盐池县人民政府批准,盐池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宁夏盐池县九宗砖瓦粘土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采矿权编号 | 地理 位置 | 矿种 | 矿区面积 (km2) | 资源储量(万立方米)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竞买企业注册资金(万元) | 挂牌截止时间 |
宁夏盐池县花马池镇北塘村砖瓦粘土矿 | 宁采矿挂字[2014]52号 | 花马池镇北塘村 | 砖瓦用粘土 | 0.0267 | 12.91 | 5.66 | 0.5 | 5.66 | 20 | 2014年6月4日9时 |
宁夏盐池县惠安堡镇杜记沟村砖瓦粘土矿 | 宁采矿挂字[2014]53号 | 惠安堡镇杜记沟村 | 砖瓦用粘土 | 0.0111 | 10.04 | 4.47 | 0.5 | 4.47 | 20 | 2014年6月4日9时20分 |
宁夏盐池县花马池镇十六堡村1号砖瓦粘土矿 | 宁采矿挂字[2014]54号 | 花马池镇十六堡村 | 砖瓦用粘土 | 0.0110 | 11.24 | 4.98 | 0.5 | 4.98 | 20 | 2014年6月4日9时40分 |
宁夏盐池县惠安堡镇隰宁堡村砖瓦粘土矿 | 宁采矿挂字[2014]55号 | 惠安堡镇隰宁堡村 | 砖瓦用粘土 | 0.0134 | 11.10 | 4.93 | 0.5 | 4.93 | 20 | 2014年6月4日10时 |
宁夏盐池县冯记沟乡金渠子村砖瓦粘土矿 | 宁采矿挂字[2014]56号 | 冯记沟乡金渠子村 | 砖瓦用粘土 | 0.0090 | 10.15 | 4.51 | 0.5 | 4.51 | 20 | 2014年6月4日10时20分 |
宁夏盐池县冯记沟乡冯记沟村砖瓦粘土矿 | 宁采矿挂字[2014]57号 | 冯记沟乡冯记沟村 | 砖瓦用粘土 | 0.0065 | 5.33 | 2.53 | 0.5 | 2.53 | 20 | 2014年6月4日10时40分 |
宁夏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砖瓦粘土矿 | 宁采矿挂字[2014]58号 | 青山乡旺四滩村 | 砖瓦用粘土 | 0.0098 | 10.19 | 4.54 | 0.5 | 4.54 | 20 | 2014年6月4日11时 |
宁夏盐池县花马池镇王记圈村砖瓦粘土矿 | 宁采矿挂字[2014]59号 | 花马池镇王记圈村 | 砖瓦用粘土 | 0.0061 | 6.44 | 3.01 | 0.5 | 3.01 | 20 | 2014年6月4日11时20分 |
宁夏盐池县花马池镇十六堡村2号砖瓦粘土矿 | 宁采矿挂字[2014]60号 | 花马池镇十六堡村 | 砖瓦用粘土 | 0.0099 | 10.8 | 4.8 | 0.5 | 4.8 | 20 | 2014年6月4日11时40分 |
以上各采矿权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均为2014年5月20日8时;网上申请、交易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6月3日16时30分。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竞买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2、自然人申请的,竞买人必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和企业要求相同的资金存款证明。并需在竞得后10日内完成企业注册预登记,以新的企业名称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和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并按要求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抵作出让价款。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登陆网上交易系统http://pt.nxgtjy.nxgtt.gov.cn查询下载。
五、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是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因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因道路交通、供电设施、原采矿权人开采出的采矿工作面等因素造成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可向出让人申请预约现场踏勘,也可自行实地勘察。
2、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竞得人必须承担该项采矿权的前期费用(储量核实报告、采矿权评估费)。
3、在公告期内若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宁夏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出让人地址:宁夏盐池县盐州南路198号(盐池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何先生,汪先生;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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