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新县城东新区俞家湾路2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31-2021CG-238(政府采购备案号:阳财采计备[2021]A187号)
项目名称: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此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三)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新县城东新区俞家湾路23号)
方式:现场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1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本公告发布的信息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新县公安局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阳新大道
联系方式:汪立新13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俞家湾路2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苏
电话:159*****035
2021年12月15日
标签: 防爆车采购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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