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铅锌矿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八一铅锌矿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静宁县八一铅锌矿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已经静发改[2013]2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静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对静宁八一铅锌矿无主尾矿库隐患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工程量包括土石方基础开挖,坝脚浆砌石加固,堆积坝块石压坡,坝体削坡、碾压,浆砌块石排水明渠,基础换填(土石),马道截水沟浆砌块石砌筑等工程。
2.项目概算投资:1028.77万元。
3.建设地址:位于静宁县威戎镇马山村受峡社。
4.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土石方工程的监理。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职业资格,并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和相应的工种技术人员和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单位;
2.本次监理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3.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企业简介,投标人和拟承担本工程监理的项目部近三年承担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红章,一式两份,恕不退还)。
五、资料送达
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在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后,资格预审前需将检察机关开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送达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并领取投标人备案登记表及资格预审文件。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5日;
1.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
1.2领取及送达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提供报名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逾期不领资格预审文件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资格预审时间:2014年5月10日;
3.费用:资格预审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注意事项
本公告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静宁县城关镇阿阳路9号
联系人:常明珠
电 话:****-*******
传 真:—
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望台巷1号
联系人:王 琦
电 话:180*****16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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