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消防设施驻场维保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浙江省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消防设施驻场维保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浙江省
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消防设施驻场维保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波国际机场内,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招标范围:宁波机场所属建筑消防设施及其附属配套建筑物的各类已有或新增消防设施提供驻场维保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机械防烟排烟系统、排烟天窗电控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消防水炮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系统、防火卷帘系统、厨房灭火系统、应急电源(EPS)系统、感温光纤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等。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⑤投标人已录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通过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网站https://www.119.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⑥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驻场消防系统维保、维修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评审关键信息的(合同金额、人员驻场信息等),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
②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protected](章工)进行投标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机构随即会将招标文件、开票信息二维码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时预留邮箱。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sairport.com
6.3宁波栎社国际机场门户网站http://www.ningbo-airport.com/
6.4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5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政采云平台企业购https://b.zhengcaiyun.cn
6.7http://
6.8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招标监督联系人:阮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章浩杰
联系电话:********8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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