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每家宇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庆美每家宇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庆美每家宇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2日作出(2021)渝05破申625号《通知书》,对重庆美每家宇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每家宇泓公司”或“债务人”)的预重整及聘任的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为尽快推进预重整程序,实现美每家宇泓公司的重整价值,最大限度的保护各方的合法利益,预重整辅助机构现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美每家宇泓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美每家宇泓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F)于2013年9月26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地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美路20号(D6)。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主要资产情况
美每家宇泓公司于2013年10月受让重庆市九龙坡区91909㎡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美每家·美华星都项目,该项目由1-9号9幢住宅楼、10号幼儿园及11、12号商业广场组成。截止目前,美华星都项目仍登记在美每家宇泓公司名下的存量房屋建筑面积共计74,572.28㎡,包括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620.98㎡;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8,337.17㎡;车位用房建筑面积53,427.81㎡;辅助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186.32㎡。
(三)企业负债情况
经初步清理,企业负债总计约51451.58万元,包括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欠缴的税费及滞纳金、其他应付款项。
目前,企业正在开展审计、评估工作,以上资产、负债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意向投资人自行进行的尽职调查结果为准,债务人企业及辅助机构全力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二、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2.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3.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规则及流程履行报名手续;
4.意向投资人向预重整辅助机构提交投资报名材料的,视为知晓并认可按美每家宇泓公司的现状进行投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本招募公告根据美每家宇泓公司现有材料及情况所做的综合性、概括性陈述,不代表债务人企业及预重整辅助机构的确认或承诺,也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参与美每家宇泓公司的预重整暨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由其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聘请专业人员尽职调查。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成功后至比选期间出现重大商业变故且有可能导致丧失商业信誉的,预重整辅助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行为人等;
3.意向投资人应当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商业地产运营管理经验,在同等条件下,商业地产运营、管理、销售经验丰富者优先。
4.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含本数),且各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书面说明联合申报的理由及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5.意向投资人应就向美每家宇泓公司的投资行为,专门开具担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见索即付保函。
三、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本公告指定地点,同时发送内容一致的电子版(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至本公告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美路20号D6栋3楼
(2)电子邮箱:********39@qq.com
(3)联系人:张老师
(4)联系方式:188*****963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不得撤回,不得更改。
报名材料应同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
(1)自愿参与预重整暨重整投资的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
(3)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债务人预重整暨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5)意向投资人无正在被执行案件及最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业绩情况介绍;
(7)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8)如为联合体投资人的,还需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投资行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
(9)《预重整暨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要求详见下文);
(10)保密承诺;
(11)担保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见索即付保函。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预重整辅助机构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或未提交见索即付保函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无效。
《预重整暨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要求
《预重整暨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投资的具体方式;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及资金来源计划;
(3)商业房产的整改、运营方案;
(4)现有房产的销售方案及回款计划;
(5)实际销售回款金额不足时的解决方案。
(二)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
1.如招募期届满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参与报名的,则直接确定为中选意向投资人。
2.招募期内有两家(含本数)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的,债务人、主要债权人、预重整辅助机构等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投资方式、投资资金计划及来源、运营方案及回款计划、履约能力及保障以及《预重整暨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选的意向投资人。
3.确定的中选意向投资人应与债务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对预重整暨重整投资事宜进行约定。
四、保函见索即付的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评选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的;
(二)中选投资人在投标中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的;
(三)中选投资人在签订投资协议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的;
(四)中选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后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投资价款或者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
五、其他事项
(一)预重整辅助机构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报名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一式两份密封提交。
(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正式版本。
(四)招募期内预重整辅助机构有权决定中止或终止预重整暨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特此公告!
重庆美每家宇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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