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机动车违停技防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SZCH2021-Y-C-036-001-A)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机动车违停技防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SZCH2021-Y-C-036-001-A)
项目概况
机动车违停技防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Y-C-036-001-A
项目名称:机动车违停技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
注: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3元,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也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釆购需求:
1、本次采购包括:护栏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护栏基础等;护栏安装用材料及辅助材料等其他安装调试。
2、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设备、人工、附属材料等)所需要的一切内容。具体数量按实结算。所有设施的制造、安装调试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
安装地点: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工业园区辖区内,指定路段、指定位置,颜色式样按设计确定。
序号 | 详单名称 | 清单特征 | 单位 | 数量 | |
湖西 | |||||
1 | 车档A | 1、H440mm镀锌钢管车档A | m | 520 | |
2 | 石球 | 1、石料种类:五莲红花岗岩石球 | 个 | 200 | |
湖东 | |||||
3 | 车档A | 1、H440mm镀锌钢管车档A | m | 271.7 | |
4 | 石球 | 1、石料种类:五莲红花岗岩石球 | 个 | 265 | |
东沙湖 | |||||
5 | 车档B | 1、H300mm镀锌钢板车档B | m | 540 | |
6 | 石球 | 1、石料种类:五莲红花岗岩石球 | 个 | 50 | |
月亮湾 | |||||
7 | 车档A | 1、H440mm镀锌钢管车档A | m | 390 | |
8 | 石球 | 1、石料种类:五莲红花岗岩石球 | 个 | 101 | |
注:技术说明:(具体详见图纸)
3、技术指标
3.1设计使用年限:栏杆10年。
3.2材质及工艺要求
隔离护栏安装工艺:标杆与小立柱直接焊接,焊接处需打磨,表面氟碳漆饰面。隔离护栏与大立柱处,需做活接处理,方便以后栏杆受损,拆卸安装。
管材开孔均为激光开孔工艺,孔径误差不大于±0.2mm,孔径需光滑、圆润,开孔点位需先放样定位,以保证点阵的整齐、精准、横平、竖直,不得有偏离管材的中心线。
隔离护栏立柱自带钢板与基础柱墩进行活接安装,栏杆管材之间焊接均为半自动熔化极氩焊,焊缝处需打磨处理、焊缝等级:按三级检测。
3.3技术服务要求
成交单位须在施工前与采购人确认开口位置,并按最终方案制作详细的CAD图纸交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成交单位在竣工后提供竣工数量清单结算材料,相关工前费用需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成交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产品说明书和原产地证明);
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
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单位名录。
3.4质量要求
项目质量除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以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上述所提示的技术要求。
所有主要设备以及安装施工所涉及的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国家制造标准(规范)、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
3.5安装及调试要求
项目施工安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磋商文件中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安装规范、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措施、调试方法、开工时间、安装时间、调试时间、将会使用时间、验收方法等)。
供应商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
供应商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直至完成安装调试后交付需方。
供应商负责安装设备(工具)的适当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直至验收合格,以免受损。
供应商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设备、管线、绿化等造成损坏、应由供方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
无论安装、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供应商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做好与安装、土建等施工队伍的配合工作。
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期间设备、人员等安全责任。
3.6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环境、现场设施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所有情况后进行投标。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进行投标的,供应商将可能承担一旦成交但产品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而被整改的风险,同时须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7采购人保留在供应商成交后,委托第三方对中标设备进行测试、检验、以及对项目实施后验收的权利,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性能指标或磋商响应文件中响应的性能指标,经第三方验证确实,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并依据相关要求进行相关处罚。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
4、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售后服务:本工程免费质保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工程质保期内,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起【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证在【3】小时内修复相关质量问题。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应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价格(具体细则由供应商自行投报)。
6、验收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合格产品,并负责安装、调试。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采购方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本项目由采购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设备到达工地,应通知采购方,由采购方会同有关人员根据有关清单进行验收;
项目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安装到位,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验收分为产品验收和安装调试合格验收两次,采购人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供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或抽检,发现一例不合格产品,则视为本项目不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盛工)、********(谢工)、********(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00;电话:****-********;手机:151*****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手机: 173*****859
3、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用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6楼
联系方式:****-********(俞蕾)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顾奕、刘虹
电 话:****-********、****-********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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