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征集行政审批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的通告

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征集行政审批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进驻中介超市机构的服务行为。按照《壶关县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壶政办发〔2021〕31 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在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自2021年12月15日起,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开征集进驻壶关县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咨询评价服务。包括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节能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咨询、设计,环境影响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安全生产评价,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论证,律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公证服务,科技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施放气球等服务。


(二)评估测量服务。包括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测量等服务。


(三)设计审查服务。包括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防雷设计审查等服务。


(四)检测服务。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消防设备及设施检测,防雷工程检测,房屋质量检测,职业卫生检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水土保持监测,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检测,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或校准等服务。


二、申请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国家规定执业所需的资质资格或依法不需要资质资格但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能力;


(二)近3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不具有法律规定的不能从事或者特定时间内不能从事相关业务的行为,无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在本区域内开展活动,愿意遵守中介超市相关规定的;


(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本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


(五)长治市范围之外中介机构提出申请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在长治市范围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证明资料;


鼓励拟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在壶关县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三、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属社会组织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资质(格)证书复印件(行业无资质规定的除外);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该项业务3—8名从业人员及联系人的社保信息(凡所属区域可网络查询社保的需提供网络查询验证码),法律规定需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五)办公场所证明(单位办公场所的租赁证明或房产证);


(六)填写《行政审批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七)承诺书申请机构提供一份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并承诺在今后的中介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合同协议约定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上述申请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当日核对后退还,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制成册(同时附上PDF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gxzjpszx@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申请机构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查证,取消入选资格;


(三)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对申请机构所报资料逐一审核,确定后的中介机构将在壶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uguan.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确定使用 。


报名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侯鲜艳


联系电话:****-******* ??132*****643


联系邮箱:hgxzjpszx@163.com


附件:

1.《行政审批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docx

2.承若书.docx


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标签: 服务机构 行政审批 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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