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北国之春A区、B区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吴中.北国之春A区、B区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吴中.北国之春A区、B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LZB2014-05(TJ)
1.招标条件
吴中.北国之春A区、B区建设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内资字【201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吴中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吴中.北国之春A区、B区建设项目施工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11747.75平方米
一标段:47678.6平方米;
二标段:34890.24平方米;
三标段:29178.91平方米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丙八路以南,远达大街以东,乙一路以北,北区丙一街以西
2.4 招标范围:A区1-20号楼和B区1号楼的土建、水暖、电气,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控制价:18131.1217万元
一标段:8449.5107元;二标段:5240.4020万元;三标段:4441.2090万元;
2.6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 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级 及以上的资质,近3年至少有二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具有 二级 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质检员。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投标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月 30 日至 2014 年5月7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报名处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 招标文件费:
一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5.3 万元。
二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4 万元。
三标段: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3.4 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5月27日下午13:30时 ,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吴中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单经理 联系电话:186*****6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
传 真: ****-******** 联 系 人:张工
报名机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