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北国之春A区、B区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吴中.北国之春A区、B区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吴中.北国之春A区、B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LZB2014-04(JL)
一.招标条件
吴中.北国之春A区、B区建设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内资字【201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吴中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A区1-20号楼和B区1号楼土建、水暖、电气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2工程规模:总面积111747.75平方米
一标段:82568.84平方米;二标段:29178.91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3689.9127万元;
二标段:4441.2090万元;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丙八路以南,远达大街以东,乙一路以北,
北区丙一街以西;
2.5 监理服务期为2014年 5月 30日 至 2016 年 12月 30 日;
2.6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及人员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
3.2 外埠监理企业需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房屋建筑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要求:按有关规定专业配备齐全,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4月 30日至 2014 年5月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 周六、周日休息除外),到 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报名处报名。报名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费:一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二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7 日9 时, 地点为: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2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1.5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吴中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单经理 联系电话:186*****6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
传 真: ****-******** 联 系人:张工
报名机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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