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苏地2015一G一17号地块(太湖水文化馆)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E320501030403873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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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苏地2015一G一17号地块(太湖水文化馆)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项目名称苏地2015一G一17号地块(太湖水文化馆)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E****************001001;标段名称苏地2015一G一17号地块(太湖水文化馆)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总体方案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工程类型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苏地2015一G一17号地块(太湖水文化馆)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总体方案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5一G一17号地块(太湖水文化馆)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项批[202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水文化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太湖水文化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临湖镇环镇路

规模:改造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费用约28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001001

苏地2015一G一17号地块(太湖水文化馆)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总体方案设计

总体方案设计(包含概算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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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12月15日9:002021年12月21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7日 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2018年12月 01 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 1、招标内容:苏地2015一G一17号地块(太湖水文化馆)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总体方案设计(包含概算文件编制)。 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整体策划研究、总体空间布局规划、建筑改造方案设计、室外景观方案设计、入口景观改造方案设计、地标设计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工作等。 3、服务周期:30天。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项目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三家单位为定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补偿办法:定标委员会从评委会推荐的三家方案候选人中确定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除中标单位外2名未中标的候选单位分别给予壹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 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9、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 10、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1、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并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太湖水文化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吴中区

地 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12幢

邮 编:

邮 编:

215168

联 系 人:

许晓清

联 系 人:

周丽娟、徐茹意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6819ab@sina.com

资审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水文化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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