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智能征收APP系统二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浑南区智能征收APP系统二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浑南区智能征收APP系统二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2-17 至 2021-12-23
撰写单位: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浑南区智能征收APP系统二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智能征收APP系统二期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588
项目名称:浑南区智能征收APP系统二期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5,600.00
最高限价(元):955,600.00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区智能征收APP系统二期建设

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浑南区智能征收APP系统二期建设。

项目概况:浑南区智能征收APP系统二期建设的开发、安装、维护等。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开发、调试完毕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城市更新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项目背景

为响应市、区政府关于正风肃纪、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更加紧密地结合征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完善区城市更新局对征收工作的日常管理,实现征收的网络化、标准化、移动化办公流程,避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及征收工作全面信息化的目标,全面升级系统的操作性和监管性,现拟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建设。

三、建设内容

系统实现征收协议通过手机端在线签订修改打印功能,通过电子会签功能全面实现征收工作的无纸化办公模式;完善第三方服务监管功能,将第三方在征收工作中的工作成果和工作步骤公开透明;实现征收请款在线审批,杜绝传统纸质化请款的冗杂繁琐的申报过程;重点重大征收项目架设视频摄像头,对征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管理,整合历史数据与移动端录入数据,建立征收工作的大数据库。

智能征收APP系统的二期建设应用于浑南区各街道的征收工作现场,实现传统征收工作向科技化、信息化、移动化征收新模式的转变,杜绝以往传统征收工作的不公开、不透明,实现领导监督、互相制约、百姓监督的目标。主要功能包括:协议书的在线签订、征收款项的在线申请、历史数据的同步、现场视频监控、第三方服务的监管等功能。

四、主要作用

1、通过签字会签技术解决了以往人工签字、固定地点、异地邮寄等传统征地拆迁签字难的问题,形成电子化征收协议签订模式,提高了征地拆迁的效率。

2、第三方监管的模块将第三方在征收过程中的行权职能和行权结果进行了阳光公示公开,避免的第三方因行权过大导致的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

3、系统完善征收资金在线申请的功能,为各街道对于不同征收项目的请报款提供了绿色通道,将征收的请款规范化和便捷化,实时监控请款的进度。

4、通过浑南区智能征收APP二期系统的建设,更加契合征收现场的实际工作,优化了一线征收人员的工作模式,全面提升了征收的全程监管、工作优化、征收效率。

五、系统功能

1、利用移动端开发技术及电子签技术,远程视频集中监控平台技术,对浑南区征收现场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征收协议电子会签,并在征收协议中实现二维码扫描管理,迅速调取协议中的主要信息,行政征收电子协议归档,为征收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档案维护提供保障。

2、实现征收补偿大额基金审批管理,由征收现场工作人员发起资金申请,实现街道支持通过移动端申报请款单,由土地征收补偿中心和更新局进行多层申报审批后,财政部门最后审核进行补偿款的发放,加强对征收补偿款发放的监控管理。

3、与征收历史数据的融合,为征收大数据的创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将电脑端的历史数据与移动端的数据相互融合贯通,打通了电脑端和手机端的征收数据壁垒,为征收电子化存档、征收历史大数据、征收数据基础平台的建立提供有力的基础。

4、第三方服务的监控管理,将评估公司、复核公司、测量公司的相关公司资质、人员、参与项目、相关报告全部进行系统化的录入和监管,确保第三方权利的公开透明。

六、应用范围

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沈阳市浑南区城市更新局、沈阳市浑南区财政局及浑南区所属街道征收现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开发、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10楼1017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ly55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晋莹、吕亚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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