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高新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期)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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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高新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期)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高新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GXCG-********0107
  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与运营
采购需求: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1数字电网监测表长沙高新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期)电能采集器381套(通信一体化,含开口CT)、4G物联网卡381张(联通/移动)1**************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上所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6月2021至11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29 16: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501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确认函原件(格式自拟)到长沙市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501室(详细地址)认购谈判文件,未办理认购手续的视为投标无效。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12-30 09: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501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12-30 09:30
2、开启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1-12-16起至2021-12-21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递交方式:供应商按本公告第“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 、递交地点: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501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生态环境张先生
电 话:****-********
地 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501室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1. 采购需求-长沙高新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期).doc
  2. 附件.doc

2021 年12 月16 日

标签: 挥发性有机物 动态管控 用电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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