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专用救助车辆报废招标公告

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专用救助车辆报废招标公告

各车辆回收利用公司:

为了合理处置一辆已经到使用年限的小型专用客车,我单位于2021年 12月 10日,对该车辆实行报废回收处理并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具体要求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报废一辆救助专用小型客车(车架号:LVCP2CWA8AB023718,发动机号:A21703,型号:黄海厢式专用车DD5030XJZ)登记号牌:川ER5321。

二、投标须知:详见《投标说明书》;

三、履约时间:详见《投标说明书》;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 月10 日至17日,在泸州市老年大学城西校区。

五、截止时间:

2021年12 月 17 日 ,投标单位必须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和资格证明资料)直接送到泸州市老年大学城西校区综合保障科,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地点: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泸州市老年大学城西校区),泸州市江阳区榆景路10号。

联系人:叶忠 电话:138*****929

七、开标时间:2021年 12 月20 日。

八、开标地点:泸州市老年大学城西校区。


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 月10 日


投标说明书

一、投标资格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对报废车辆有回收资质。

2、从事 2年以上本行业从业资质,有对报废汽车回收经验优先。

二、投标书组成

1、报价单(附件一)

2、承诺函(附件二)

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三)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废旧汽车处理资质证明文件

三、标的物:

本招标书的标的物为救助专用小型客车。

四、相关费用处理

投标人需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投标方在我中心规定日期内免费领取招标书。

五、投标书形式和要求

1、投标书应装档案袋或信封内,密封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报价单和承诺函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中报价单请单独放置。

2、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书的说明、条件及规定等所有内容,投标方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书所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书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废的后果。

六、中标价格及结算方法:

1、标的物报价:投标单位按我单位提供报废明细报价,竞价高者为中标单位(具备相关处理资质)。

2、我单位设有保留价,任何低于保留价的标书将视为废标;如果所有报价均底于保留价,我单位将再次组织投或议标。

七、履约期限和货款结算

本次招标的履约期限从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31 日止。

八、运输、装卸费用

在我单位区内,中标方应在我单位物资管理员安全指导下进行装卸,中标方应自行雇佣工人装卸报废车辆,运输车辆及运输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担。

九、本招标书解释权归泸州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废 品 招 标 报 价 单

标的物

报价

报废数量

救助专用小型客车

400

1

投标单位(盖章):

代 表(签字):

2021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 诺 函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报废车辆招标”活动,已认真阅读并愿意遵守《招标邀请函》和《招标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承诺:

一、 不串标,不扰乱招标秩序;

二、 如有违反,愿意受贵单位任何处分。

此致

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公司(盖章)

2021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人资格声明

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年月日至年 月日报废车辆处置招标”活动,所提供的相关证明及文件真实、合法、有效,符合贵单位的投标资格。

特此声明。

公司(盖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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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报废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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