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雨污分流经理部物资(石屑)招标公告
雄县雨污分流经理部物资(石屑)招标公告
2.采购依据
3.2采购内容:
3.2.1.采购内容:
4.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4.2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联系人:姚宏伟
邮 箱:
备注:所有包件的标书费+包件号的投标保证金等汇到如上账户
物资 名称 | 规格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石屑 | 2.36-4.75mm | SX-001 | t | 50000 | ①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并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②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有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的生产。 ③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19至2020年(或2018年至2019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近两年的市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范。 ⑤采购物资生产商或经销商最近连续3年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并在近三年国家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铁路或高速公路)中有过二个以上同类物资供应业绩。 ⑥石屑生产原材料需符合质量要求。 ⑦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 联系人: 姚宏伟: 陈志龙: |
(
附表二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2502W-2021-73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 ||||
包件号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声明 | 竞争性谈判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月日 | ||||
备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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