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采购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采购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项目编号:杏酒股【2021】招办采字第112号

1、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进行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参与谈判。

2、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地点: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汾酒厂;

(3)项目内容: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一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3个月;

(5)质保期:一年。

3、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销售授权,且同一品牌只能有唯一代理商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以一个品牌参加投标;

(5)近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2018年12月至今);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723@qq.com%E9%82%AE%E7%AE%B1%EF%BC%88%E9%A2%84%E7%95%99%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89%E5%B9%B6%E9%80%9A%E7%9F%A5%E9%A1%B9%E7%9B%AE%E8%81%94%E7%B3%BB%E4%BA%BA%E3%80%82">4.1本项目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18: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详见公告4.2部分)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打包以PDF文档格式发送至********9@qq.com邮箱(预留联系电话)并通知项目联系人。

4.2应提供的资料:

4.2.1有效的营业执照;

4.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3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销售授权证明;

4.2.4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018年12月至今);

4.2.5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6如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采购会议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采购会议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有意向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获取详细的采购信息: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张先生

电话:****-*******

6、有意向者可以拨打以下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光光度计 原子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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