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系统图书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系统图书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系统图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21A0007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投诉人:新义顺(河南)办公机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振海
委托代理人:杨会杰
联系方式:135*****258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新民村
被投诉人1: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
经办人:赵小林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A栋623
被投诉人2: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李毅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出口加工区金泰彩时代2号楼906
一、投诉受理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两江新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重庆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于2021年10月28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系统图书设备采购项目(分包2:图书架)”(项目号:21A00072)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11月17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审核后当日依法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二、投诉内容
投诉事项一:认为招标文件中的部分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与其提供的国标文件不一致,涉嫌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投诉事项二:认为招标文件关于样品评审方式环节中的部分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与其提供的国标文件不一致,涉嫌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三、调查取证情况
为查明事实,我局受理投诉人的投诉后,依法向被投诉人区教育局、代理机构重庆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区教育局和区交易中心向我局作出了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资料。
我局对调查取得的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查明:
关于投诉事项一:经调查,未发现该项目在采购信息发布、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设置中存在违法行为,投诉事项一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二:经调查,无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上述事实,有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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